中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2-0107
预算金额158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李风华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东
中标公司北京青松智检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安捷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2-0107(0675-226JOC004141)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青松智检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北里27号楼3层346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玖仟元整(¥14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PE管道定位仪 品牌:探管博士 规格型号:ED-X-mitter 数量:5套 单价:2998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福春、谭蔚、叶新华、李冠群、王飞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不满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6391.2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方式:李风华 025-8962109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4、15楼
联系方式:方东 张宏佼 郭秀华 025-84795433/544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
00414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00414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的(项目名称:江苏
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1.(PE管道定位仪),属于(专用检测设备)行业;制造商为(四川安捷创科技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580万元,资产总额为26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相应责任。
检科
松
公
投标人名称(公章):北京青松智检科技有限
205506
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公示本项声明函,请供应商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项目名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0675-226JOC004141)采购编号:JSZC-320000-HWZX-G2022-0107招标文件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一、项目基本情况-1-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五月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3-七、其他补充事宜-3-六、公告期限-3-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3-四、投标文件提交-2-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二、招标文件-7-一、总则-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二)符合性审查-24-(一)资格性审查-24-第三章评分标准-24-七、质疑-21-六、授标-18-五、开标与评标-14-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7-三、商务要求-34-二、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29-一、项目概况-29-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29-(三)评分表-25-
第六条交付和验收-40-第五条质量保证-39-第四条权利保证-39-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9-第二条合同总价款-38-第一条合同标的-38-
第十二条诚实信用-42-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41-第十条合同的转让-41-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41-第八条违约责任-40-第七条合同款支付-40-
1.1采购编号:JSZC-320000-HWZX-G2022-0107(0675-226JOC004141)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43-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42-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供齐所有货物及服务。1.5最高限价:人民币158万元,具体报价格式参照招标文件附件“报价一览表格式”。1.4采购需求: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2项目名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用途 | 预算单价 (人民币)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PE管道定位仪 | 套 | 5 | PE管道定位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 检测 | 31.6万元 | 158万元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的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不提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专用检测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如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等)。(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2)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5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3.4售价:现金500元/套,售出不退。3.3方式:现场获取(疫情期间报名先咨询报名联系人)。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3.1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6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四、投标文件提交:报名联系人:方东、张宏佼电话:025-84795433/847954413.6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5.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5.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6月10日14:00(北京时间)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4.4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注:所有进入大厦的外来人员都要在一楼前台登记身份证信息和查验健康码;另因当地道路施工,路面有围挡,请预留足够时间到场,建议至少提前45分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7.3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7.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招标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风华025-89621099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名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8.1采购人信息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电话:0527-88205815项目联系人/采购负责人:王亮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方东、张宏佼、顾辉、郭秀华电话:025-84795433/84795441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15楼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适用法律一、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PE管道定位仪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采购编号 | JSZC-320000-HWZX-G2022-0107(0675-226JOC004141) |
4 | 分包 | 无 |
5 | 采购代理 机构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方东 电话:025-84795433 |
6 | 采购人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李风华 电话: 025-89621099 |
7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158万元 |
8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158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报价格式参照招标文件附件中“报价一览表格式” |
9 | 报价方式 |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具体报价格式参照招标文件附件“报价一览表格式”。 |
10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1 | 招标文件获取 | 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
12 | 答疑 (勘查现场) |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须自行联系采购负责人,现场答疑及勘察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2日17:00。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
13 | 投标文件接收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6月10日13:30-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6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 |
14 | 投标文件 数量 |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 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内容包含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以及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扫描成的PDF文档,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的,自行承担后果)。文件采用非加密形式,文件格式为投标人名称加项目名称(例:{XX公司}+{项目名称}),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
15 | 评标时间 | 时间:2022年6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评标会议室 |
16 | 投标文件 完整性 | 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必须要有签字和盖章,且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17 | 投标文件 有效期 |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18 | 关于联合体 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 | 采购代理 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1)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不满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并核算到总报价中。 (2)交纳时间:获取中标通知书当日 (3)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现金 |
20 | 其它要求 | / |
3.政策功能2.3“用户或使用单位”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2.2“货物和服务”指本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和服务。2.1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投标人(亦称供应商)系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若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中小型企业的完整名称;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4根据财库(2011)59号文规定,如为信息系统项目,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条。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5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等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工作。
第三章评标标准(评分标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
6.4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已经分包的,以包为单位投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采购要求及需求)
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7.4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信函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7.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并同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须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具体通知时间须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须澄清的疑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8.4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8.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9.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9.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9.联合体(根据采购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定)8.5所有投标响应报价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3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若评分细则另有规定的以评分细则规定为准。10.投标文件的组成9.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商务条款偏离表》;(5)※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文件;(3)※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10.4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8)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如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
(5)项目集成(实施)方案;(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3)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1)货物、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产品/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产品/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3)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招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产品/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0.5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6)服务承诺;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应真实有效;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如CCC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等);一旦成为中标候选人后,由于因投标人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或弄虚作假,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0.6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4)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费用。
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账户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开户行在南京地区以外的供应商不接受支票或本票作为投标保证金。11.2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1.5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1.4未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延误退款责任和后果。11.3不按第11.1项和第11.2项规定办理的投标文件,将遭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拒绝。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7)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无论最终是否中标,提供虚假材料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打印机或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13.1供应商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2.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2“开标一览表”除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还必须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内封套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封套之内。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支票、汇票或电汇底单等非现金形式,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内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封套之内。14.1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电子版”。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4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3.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包号(如有):第包招标文件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15楼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3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
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项的规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5.1投标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15.投标的截止日期14.4投标文件的封套未按第14.1,14.2项规定密封者,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写明开标时启封。供应商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17.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14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采购代理机构。17.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力原因)收到该补充、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7.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6.迟交的投标文件15.3投标文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18.2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其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18.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18.开标五、开标与评标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任何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在这段期间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7.3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9.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9.评标组织18.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且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20.2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0.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投标无效。(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正本投标文件和副本投标文件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3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21.2评标委员会给供应商以足够合理的时间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1.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如果供应商出现同类问题,评标委员会给予供应商均等的澄清机会。21.投标文件的澄清20.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悬殊过大或低于市场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3除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或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2.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5评标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22.4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4.1无效投标条款24.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3.4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2废标条款:(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5.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不得开标。此采购项目予以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根据需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获得批准的除外)。2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6.2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的各项因素综合评价每份投标文件,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排名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26.确定中标供应商六、授标25.3供应商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25.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此采购项目予以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根据需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获得批准的除外)。
27.中标的通知26.7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6.6若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则该供应商将失去中标资格。26.5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6.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8.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8.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签订合同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郑重保证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履行的,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27.1定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00×1.2%=1.2(万元)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中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最低收费5000元整)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每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8〕114号)”中规定的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试行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每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如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一次付清。具体如下:29.招标代理服务费28.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3若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签约,中标将被撤销及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另选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单位:元附: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试行标准表合计收费=1.2+3.52+3.2=7.92(万元)(1000-500)×0.64%=3.2(万元)(500-100)×0.88%=3.52(万元)
中标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收费标准 | 我司收取费用 | 服务招标收费标准 | 我司收取费用 |
100以下 | 1.5% | 1.2% | 1.5% | 1.2% |
100-500 | 1.1% | 0.88% | 0.8% | 0.64% |
500-1000 | 0.8% | 0.64% | 0.45% | 0.36% |
1000-5000 | 0.5% | 0.4% | 0.25% | 0.2% |
5000-10000 | 0.25% | 0.2% | 0.1% | 0.08% |
10000-100000 | 0.05% | 0.04% | 0.05% | 0.04% |
1000000以上 | 0.01% | 0.008% | 0.01% | 0.008% |
类别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证明法律行为 | |||
现场监督公证 | 证明招标投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交易行为公证 | 根据标的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200万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按0.08%收取; 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0.05%收取; 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01%收取。 |
30.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0.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代理机构,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0.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质疑七、质疑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0.6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0.5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30.9本项目质疑函的接收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0.8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0.7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31.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1.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1、投诉30.10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如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未能提供相关价格构成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评审办法如下: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2名)。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第三章评分标准31.7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1.6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31.5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三)评分表(综合评分法)(二)符合性审查(通过/未通过):(一)资格性审查(通过/未通过):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定标准 | 通过√ | 未通过× |
1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
2 |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
序号 | 评定标准 | 通过√ | 未通过× |
1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 | ||
2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1正3副) | ||
3 |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中(1-6) | ||
4 | 不存在重大负偏离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30分) | 价格评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 30 |
2.1 | 技术部分(40分) | 技术规格响应: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说明满足程度进行打分,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功能技术参数及商务服务要求等的得30分。本招标文件中打★号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图片或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材料进行佐证,未提供的作负偏离处理,每有1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参数指标要求有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供应商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具体功能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等,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以及“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商务承诺。本项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 | 30 |
2.2 | 技术部分(40分) | 评审委员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配置要求,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方案、详细配置、备品备件等进行评分,在1-10分之间进行评分,稍有欠缺得3分,基本满足得5分,可行性较高得7分,完全满足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 10 |
3.1 | 服务方案(22分) | 供货计划及方案: 提供完善的项目供货计划和供货方案,根据投标单位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的合理性、人员安排、供货期等方面进行打分。方案全面、服务响应及时,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全面、服务响应较及时,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可行、服务响应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无实质性内容、服务响应及时性较差,没有可操作性的得0分。 | 5 |
3.2 | 服务方案(22分) | 实施方案: 提供完善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包含安装、调试、验收等),根据投标单位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的合理性、人员安排、现场应急处理方案等方面进行打分。方案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全面,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可行、服务响应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无实质性内容、服务响应及时性较差,没有可操作性的得0分。 | 5 |
3.3 | 服务方案(22分) | 用户培训方案: 提供完善的项目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根据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的合理性、人员安排、培训内容及时间等方面进行打分。培训方案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培训方案较全面,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4分;培训方案可行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培训方案无实质性内容,可操作性差的得0分。 | 6 |
3.4 | 服务方案(22分) | 售后服务方案: 1.对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的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是否适应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评价。(1)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情况可以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且承诺到达用户现场处理时间在24小时内的,得3分;(2)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情况可以较全面满足本项目需求,且承诺到达用户现场处理时间在24小时内的,得2分;(3)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情况可以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且承诺到达用户现场处理时间在24小时内的得1分;(4)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情况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到达现场处理时间在24小时以外的不得分。(需提供盖章承诺函)。 2.供应商提供质保期满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质保期外配件价格清单及折扣率情况(作为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评委综合比较,方案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方案差以及不提供的本项评审不得分。 | 6 |
4.1 | 企业评价 (8分) | 类似项目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根据投标人(或所投货物制造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案例评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份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1)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设备发票,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采购内容、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并对真实性负责,合同原件备查,提供材料不齐全不予认可; (2)提供案例联系人、电话以供查验; (3)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的业绩,不得分。 | 6 |
4.2 | 企业评价 (8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满分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所提供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结果“有效”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上述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以评标委员会的验证结果为准进行评审。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现场备查,如需核查未能提供不得分)。 | 2 |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1、评审委员会成员按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投标文件评分。(四)评分因素及分值说明:☆号指标(如有)为必须满足指标,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为废标处理。需要提供仪器、软件操作界面的图片、彩页或其他材料以佐证。★号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参数要求,需要提供仪器、软件操作界面的图片、彩页或其他材料以佐证。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4、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供应商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两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供应商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名优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报价及技术指标评分都相同则抽签决定。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本项目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采购5套埋地PE管道定位仪,相关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项目概况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5.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注:设备配置清单:二、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及配置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
1 | 埋地PE管道定位仪 | 5 | 套 | (一)发射机部分 ☆1、声波驱动器有恒温水冷散热系统; ★2、至少包含10W、30W、50W、60W可选项; 3、内置锂电池可充电,持续工作10小时以上(根据功率不同有变化); 4、温度适应范围:工作温度-40℃~+65℃; 5、存储温度-40℃~+80℃; 6、尺寸 (长×宽×高):约61cm x 44cm x 25 cm; 7、重量不大于20 kg ,主要含:声纳驱动器、接收机、发射机及拉杆箱、手机及充电器、内置电池及配套零件等; 8、转换接头配件:至少包含金属DN15、DN20、DN25、DN32、DN40,直通、弯头等铜质标准件,加长杆\管等共计9件套; 9、多功能短柄扳手(管钳)。 (二)接收机部分 ★1、镁合金外壳。(抗干扰、防摔、防水); 2、用户界面. 至少包含3个功能指示灯(数据灯、电源开关、电池电量); 3、重量:不大于1.5Kg (含手机、提杆); 4、手簿系统:安卓系统手机; ★5、续航时间:不低于30小时; ★6、防水防尘:IP67级防尘防水等级(水中浸泡不进水) ★7、软件:手机APP操作软件。 工作条件: 1、电力供应:220V±10%,50Hz±10%; 2、工作温度:-40C~65C; 3、相对湿度:空气相对湿度≤80%时,设备无结露现象; (四)基本功能: 携带方便,发射机、接收机装配一体化。 ★1、无需耳机听音,无需按键,可通过信号条百分比大小快速确定管道平面位置; ☆2、可以探测燃气管道的埋深(测深可视); 3、有声波频谱图功能,快速搜索特定470HZ的频率,用以缩小管道探测范围并排除干扰信号源; ★4、具备远程控制发射机开关、调频的功能; 5、传感器灵敏度达到1*10的负7次方,具备超强的信号接收能力; ★6、APP软件兼容北斗、GPS; 7、有GPS,北斗定位功能,达到厘米级别RTK精度; 8、能提供*.CSV、*.dwg等数据输出格式。 (五)其他技术要求: ★1、管位探测精度:小于10cm; ★2、测深精度:管深的15%以内; ☆3、最大测深:不小于10米; 4、最远探测距离:5公里; 5、最大发射功率60W。 | |||||||||
序号 | 组成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接收机部分 | 接收机 | 声纳接收机 | 1 | 个 |
2 | 接收机部分 | 接收机 | 声纳接收机充电器 | 1 | 个 |
3 | 接收机部分 | 接收机 | 声纳接收机提杆 | 1 | 个 |
4 | 接收机部分 | 接收机 | 探针 | 1 | 根 |
5 | 接收机部分 | 手机 | 安卓手机 | 1 | 个 |
6 | 发射机部分 | 振动器 | 声纳驱动器 | 1 | 个 |
7 | 发射机部分 | 振动器 | 声纳驱动器电缆 | 1 | 条 |
8 | 发射机部分 | 发射控制箱 及配件 | 发射机控制箱 | 1 | 个 |
9 | 发射机部分 | 发射控制箱 及配件 | 配件包 | 1 | 套 |
10 | 发射机部分 | 发射机水冷 | 发射机水冷装置 | 1 | 套 |
11 | 其他 | 操作使用说明书(含电子档) | 1 | 份 | |
12 | 其他 | 出厂合格证 | 1 | 份 | |
13 | 其他 | RTK功能模块 | 1 | 个 | |
14 | 其他 | 测深功能模块 | 1 | 个 | |
15 | 其他 | 检定/校准证书(含GPS定位) | 1 | 套 |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一)服务要求:三、商务要求:4、☆号指标(如有)为必须满足指标,需要提供仪器、软件操作界面的图片、彩页或其他材料以佐证,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为废标处理。3、★号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参数要求,需要提供仪器、软件操作界面的图片、彩页或其他材料以佐证。2、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订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方案至少需包括全部产品的安装部署、联合调试方案、人员安排、供货期、验收方案等;方案应做到完整全面、科学可行,并有针对性,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项目经理及技术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确保在规定的交付时限内完成。
2.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仪器到达最终买方现场并且实验室条件合格后,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需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仪器,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达到验收要求。如因产品质量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由中标单位无偿更换。(4)安装、调试和验收(3)设备包装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人订购货物的制作(或订货),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包装,包装箱必须坚固,并做到防潮、密封,防水、防火、防锈和防震,并防止因运输而发生损坏,适于海、陆、空运输。包装材料必须符合中国进口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2)交货地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或其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③对具体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信号分析培训等。②对具体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直至可独立操作;①对具体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原理,流程,关键器件等技术培训;(1)现场培训:供应商在设备的组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直至买方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主要包含以下内容:3.培训: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卖方在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结束,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质保期满后,所有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无任何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10%的尾款作为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须是全新的,采用可靠、先进的工艺制作,质量、规格和性能符合双方合同技术协议规定里的要求;所提供产品质保期为自通过安装调试验收之日起计。(1)质保期:卖方所供设备、材料及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4.质保及维保:(4)培训人员、地点和时间:受训人员及培训次数由采购人确定,培训地点和时间由双方商定。(3)培训方式:理论知识技术培训、实际操作培训。(2)专门培训:供应商就设备的组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采购人不少于5名技术人员,直到采购人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卖方应在设备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一次全面的设备保养,在质保期外应根据买方需要提供设备全面保养服务,且保养费用不得超过投标时提交的报价。(6)设备维护保养:(5)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设备厂家在接买方通知后,设备厂家工程师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买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4)在质量保证期内,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可实行有偿维修服务,有义务积极帮助使用方方解决故障,恢复生产:因非正常操作、人为或自然灾害、保管和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损坏;由于对产品的改造、分解、拆卸、组装而发生的故障或损坏。(3)供应商全天候24小时内响应,回答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任何技术问题,提供明确的解决或优化方案,并处理该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配件的优质优价及时的供应等,免费升级相关软件与功能。(2)在质保期内,因卖方所供设备、材料制造质量或安装问题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决定是否派人员前往用户方现场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设备厂家工程师需在48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无法修复应更换所供设备。卖方自行承担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质保期内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三天,质保期外配件供给时间不超过一周;在产品的采购、供货及使用期间与用户保持联系,并可长期提供配件及维修维护指导工作。
5.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以及采购合同内容严格履行本项目。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4.供应商报价除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中标,服务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1.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全部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项目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检定费(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效溯源证书并证明合格)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发现漏项、缺项,供应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必须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文件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使用时间。(二)报价要求及违约责任:
供应商: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政府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JSZC-320000-HWZX-G2022-0107(0675-226JOC004141)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签订日期: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5、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投标文件。4、交付地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或其指定地点。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天。2、合同有效期: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第一条合同标的
2、本合同总价款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全部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项目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检定费(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效溯源证书并证明合格)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发现漏项、缺项,供应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必须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使用时间。(参数报价详见乙方的投标文件)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服务内容。本合同项下价格(含税):人民币元(大写),¥元。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产品名称 | 产品分项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元) | ¥ |
3、投标人承诺/服务承诺;2、技术条款偏离表;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下列关于JSZC-320000-HWZX-G2022-0107(0675-226JOC004141)号的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
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权利保证上述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4、中标通知书;
第六条交付和验收5、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设备厂家在接买方通知后,设备厂家工程师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买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4、在质保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乙方在接买方通知后,设备厂家工程师应在合同上条所述的时限内赶到甲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仅收取成本费。3、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所供设备、材料制造质量或安装问题出现设备故障时,乙方在接买方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并在设备厂家工程师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无法修复应更换所供设备。乙方还应支付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2、乙方所供设备、材料及安装的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年。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6、在货物验收合格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除外。5、乙方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接收,由甲方进行检验。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需要运输的货物,乙方应当妥善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3、验收方式:所提供的设备(含服务)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国家的相关标准,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确认填写项目验收报告。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服务事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卖方在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结束,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质保期满后,所有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无任何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10%的尾款作为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付款方自行支付,乙方向付款方开具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第七条合同款支付
6、在乙方承诺的或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拒绝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服务的,付款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制造及安装,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拒绝交付、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处理。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仲裁产生的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由违约方承担。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第十条合同的转让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二条诚实信用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正本(副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以下无正文)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签订日期:2022年 月 日 |
联系方式:联系人: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采购编号:投标文件PE管道定位仪采购项目
资格审查索引表注: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评分索引表年月日单位地址:
序号 | 评审标准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序号 | 评审标准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致: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投标申请及声明注: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地址:6、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2、服务名称:,我们的报价:元(人民币)。
投标人名称:(公章)帐号:开户银行:7、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传真:电话: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2制造商授权书(如需)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人姓名(签名):制造商名称(盖章):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公开招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公开招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号公开招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产品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1.报价币种:人民币。说明:(1)报价一览表3.报价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可按需调整)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含税) | 小写: 元(人民币) | 大写: 元(人民币) |
税率 | % | |
质保期 | 年 | |
企业类型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
企业类型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 )否( ) |
企业类型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 | 是( )否( ) |
售后服务承诺 | ||
优惠条件承诺 | ||
备注 |
(2)分项价格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3.供应商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中包含的所有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并按提供声明函。评审过程中,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投标人名称(公章):分项报价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 | 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总价合计(含税) | 元 | |||||||
其中“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含税): | 元 |
3.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说明: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3)产品(含备品备件)配置清单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2.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序号 | 产品(含备品备件)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台) | 单价 (万元) | 备注(如外购请注明产地、制造商)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公示本项声明函,请供应商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9)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8)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7)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为确保(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在此承诺:致: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资格审查承诺函供应商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二项投标人资质要求,逐一提供相应资质文件,并加盖公章;根据文件内容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4.资格审查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2)因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4、我公司无下列行为:3、我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我公司的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投标人名称:(公章)特此承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8.我公司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7.我公司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我公司中标后,不对本项目转包、分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3)声明函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5.货物/服务采购要求响应表(技术要求响应表)供应商需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截图
序号 | 名称及型号 | 招标文件要求参数 | 投标文件中实际参数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注:①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6.商务要求响应表③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有相关采购要求,并对所有技术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投标人必须根据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审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②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注:①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序号 | 公开招标商务部分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及承诺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④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有相关采购要求,并对所有商务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投标人必须根据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审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③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②投标人根据项目添加的服务承诺、培训等也请列出。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注: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根据评分标准要求,附上业绩证明材料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序号 | 业绩名称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 签订 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证明材料 (第几页—第几页) |
1 | |||||
2 | |||||
3 | |||||
4 | |||||
5 | |||||
投标人名称(公章):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本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下列内容:8.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注: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岗位职称年龄身份证号码主要资历、经验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专业技术人员4……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岗位职称年龄身份证号码主要资历、经验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专业技术人员4……人员配备一览表9.人员配备、资质及人员管理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材料)10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