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市塞上江南200MW/4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共享储能网络延伸工程EPC总承包110KV升压站综合楼配电室二次设备室储能升压站110KV线路储能成套系统预制舱供水管线供电污水处理磷酸铁锂路线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建筑工程场地平整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单体调试试运行培训移交生产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地形图测量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相关服务接入系统围墙站用电设备站用电外引线路自动消防系统给排水照明系统安防系统网络系统附属设施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储能系统电池舱变流器35kV升压变压器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高低压电缆电缆头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联调性能试验特殊试验网路通讯工程远动系统暂态建模电能质量评估电能质量测试全景监控网络安全监测系统自动化信息数据信息主备调接入接入信号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单体测试SVG性能测试启动调试相关工作沉降观测消缺处理出厂检查检测储能设备区进站道路设备进场道路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行政许可审批征占补偿协议征地拆迁相关协调费用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林木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复垦保证金土地资源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施工图审查保护定值计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草原植被恢复验收土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治沙电力业务许可证110kV输变电工程监控信息专网延伸接入至塞上330KV变电站网络信息安全备案储能单元光纤引入标示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6-640925-04-01-38596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港储能科技(宁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卫市塞上江南200MW/4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
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中卫市塞上江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中卫市塞上江南200MW/4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已获得项目备案( 项 目 代 码:2206-640925-04-01-385968),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塞上江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卫市塞上江南 200MW/4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项目占地约50亩,本项目需配套建110KV升压站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配电室、二次设备室等建筑;新建1回塞上江南储能升压站至塞上330KV变电站的110KV线路,购置安装储能成套系统预制舱等设备、配套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设施工程。本项目采用磷酸铁锂路线,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类型为3.2V/280Ah,单个电池簇容量为272.384kwh,每簇由19个电池模组组成,每个电池模组由16个电芯通过串联构成。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宁夏中卫工业园区。
  2.3 EPC 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本项目网络延伸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完成本工程勘察、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消防及给排水、照明、安防系统、网络系统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
  设备及材料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设备和材料,包括:储能系统电池舱、变流器(PCS)、35kV升压变压器、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自动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等;高低压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11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110kV送出线路的设备和材料采购。
  投标人负责所有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本项目的选用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满足接入宁夏电网、中卫市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应能接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监测平台并接受统一调度的要求,并通过电网验收。
  所有安装设备的各项调试、试验(包括性能试验、特殊试验)(但不限于):  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储能电站的暂态建模、电能质量评估、电能质量测试、全景监控、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装置)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将储能系统接入信号、电能质量、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等所需信息上传至国网电力有限公司要求的位置;负责储能系统及升压站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单体测试、SVG性能测试、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并网前及全容量并网后各种设备性能、测试,所提交的报告必须满足国网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检测、调试如投标人满足行业要求的资格,具备检测能力,可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如投标人不具备检测试验资格,应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服务单位检测。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储能设备区、11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施、110kV送出线路工程、网路通讯工程、进站道路及施工、设备进场道路等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征占补偿协议的签订及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承担上述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林木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复垦保证金、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资源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协调费用。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划拨出让金由招标人承担。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公司)、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110kV输变电工程电网公司的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图审查、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草原植被恢复验收、土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以及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办理供水管线的相关手续;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站用电外引线路、办理本项目储能系统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塞上330KV变电站的相关手续的办理、网络信息安全备案等相关工作,办理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按照储能电站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本储能项目全部储能单元全容量充放电10次,且110kV输变电工程全部设备带电并网正常运行24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满足以上条件后,移交生产。
工程分界点:本工程110kV升压站与塞上330kV变电站高压设备连接处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将外线引接至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内高压设备接线处,光纤引入连接到330kV变电站二次室通讯设备;乡道(村道)和进场道路交汇处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从乡道(村道)交汇处至项目大门间进场道路的铺设;分界点的所有材料、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标示牌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
①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②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以上两项满足一项即为满足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3.3人员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①③不能为同一人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 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最多接受三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专业工作能力。
3.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 3 家,并具备牵头人明确、分工范围明确且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6日可在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下午14:00时-14: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年12月10日下午14: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招财进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塞上江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工业园区云天中卫众创空间四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港储能科技(宁德)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88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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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0706107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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