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眼视光口腔学院眼视光实训设备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项目需求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二、相关标准:
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包含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校内)。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等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商承担。
(2) 成交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采购人验收后才能上架调试。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
(3)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二)售后服务的要求
1、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均应包含在本次响应报价中)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学校重大活动期间须提供24小时驻场服务和技术支持。
2、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要求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需提供设备使用培训服务,直至采购人能熟练操作设备。
4、供应商须承诺质保期内每年上门维护不少于四次(维护时间:每年开学、放假前后一周),并做好维保维修记录,提供相关报告(维保费用应当包含在本次响应报价内)。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签订的政府采购协议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1.2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凭税务发票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结算金额的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2、以上要求为本项目的最低采购需求,供应商可提供更优的设备参数或方案。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响应,作出承诺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满足项目需求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二、相关标准:
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包含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校内)。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等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商承担。
(2) 成交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采购人验收后才能上架调试。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
(3)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二)售后服务的要求
1、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均应包含在本次响应报价中)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学校重大活动期间须提供24小时驻场服务和技术支持。
2、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要求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需提供设备使用培训服务,直至采购人能熟练操作设备。
4、供应商须承诺质保期内每年上门维护不少于四次(维护时间:每年开学、放假前后一周),并做好维保维修记录,提供相关报告(维保费用应当包含在本次响应报价内)。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签订的政府采购协议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1.2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凭税务发票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结算金额的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2、以上要求为本项目的最低采购需求,供应商可提供更优的设备参数或方案。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响应,作出承诺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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