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道G228线福鼎市佳阳乡双华至象洋段公路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jh[2024]ndcg05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工0593-766973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翁0593-2835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道 G228 线福鼎市佳阳乡双华至象洋段公路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鼎市桐城街道万辉嘉园3栋2梯11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4]NDCG052号
项目名称:国道 G228 线福鼎市佳阳乡双华至象洋段公路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4.3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3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单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国道 G228 线福鼎市佳阳乡双华至象洋段公路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243500

22435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为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公告第六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万辉嘉园3栋2梯1106室
方式: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支持线上(邮箱)报名,购买标书者需填写附件信息并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2692120692@qq.com),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万辉嘉园3栋2梯1106室(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联合体协议(若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家数不得超过2家,要求: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在投标文件中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联合体各方约定等,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明确以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专业(公路)专业注册造价师(一级)。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专业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需附上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交通运输专业(公路)专业注册造价师(一级)。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专业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需附上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标书购买费、代理服务费及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
账号:9350 0101 0028 731121;
开户名: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核电大厦8楼        
联系方式:黄工、0593-7669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小翁、0593-2835269、17759308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翁
电 话:  0593-2835269、1775930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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