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DZB(ZX)2020-044(招标文件编号:ZDZB(ZX)2020-044)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宣传服务保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108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宣传服务和全媒体生产力保障服务 | 宣传服务和全媒体生产力保障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超光、乐智慧、翁少华、吴楠楠、叶靖翔、齐可奎(采购人代表)、王福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20万(含)以内的,统一按照2000元收取;20万-100(含)万之间的按照0.945%收取,100万-500(含)万之间的按照0.616%收取,500万-1000(含)万之间的按照0.392%收取,1000万-5000(含)万之间的按照0.14%收取,实行差额累计法。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49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1各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合同包2:临汾市尧都区金阳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人民日报数字传播(福建)有限公司、福建金众晓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招标文件“5.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卷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的规定,评委会判定上述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合同包流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樊助理0591-87089627;王福军0591-87089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联系方式:王燕燕、陈丽芳0591-88231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燕、陈丽芳
电 话: 0591-8823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