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xzc2023-g1-0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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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质疑供应商:广西欢庆家具有限公司
质疑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18号鑫鑫大酒店前门左侧三楼
法定代表人:关志庆
我局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转来的广西欢庆家具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新建学校家具类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XZC2023-G1-00263)的《质疑书》原件,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我局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经详细审查,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
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投标时提供:项号1“双层床”、项号1、项号4和评分标准4技术里面要求的“热固性粉末涂料”、项号4“面料”、项号7“书架”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事实依据:歧视条款1:实质性条款,不提供则废标,要求符合 GB /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且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一会金属家具,一会木家具,与采购需求不符。歧视条款2:HG/T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已作废标准,现行标准:HG/T2006-2022《热固性和热塑性粉末涂料》,货物7又按照此标准要求执行,此处倾向某供应商现有报告设定。HG/T2006-2006标准内无“甲醛”检测项,前后不一致。歧视条款3:指定阻燃性能等级B1级,0甲醛等等,此要求作为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存在排他性。标准是“燃烧性能”非阻燃;耐磨性>10万转,市面产品根本达不到此试验要求。歧视条款4:唯独指定产品“书架”抽样检测方式,其他报告未作要求,指向性明显。指定乙酸盐雾试验,具有排他性。盐雾试验多种方式,中性盐雾试验为何不可?质疑供应商请求删除投标时提供:“双层床”“热固性粉末涂料”“面料”“书架”检测报告的要求。
采购人答复:
回复1:该项采纳,删除GB /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及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
回复2:该项采纳,删除HG/T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和HG/T2006-2022《热固性和热塑性粉末涂料》以及甲醛检测标准的要求;
回复3:该项采纳,修改为满足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回复4:该项采纳,删除“书架”检测报告。
综上所述,以上事项全部采纳,按照上诉修改内容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二、质疑事项2:
双层钢制架床中:“立柱”、“立柱上横梁”、“床架横担”技术参数要求。
事实依据:歧视条款1:“立柱”、“床架横担”耐腐蚀要求100h检测合格,“立柱上横梁”则要求耐腐蚀耐盐雾96h检测合格,同一个产品使用配件,检测试验时间为何不一致?具有倾向性和唯一性。试验方法指定(NSS)法,具有排他性。采购需求一会指定中性盐雾试验、一会要求满足乙酸盐雾试验,设置不合理。歧视条款2:例如:屈服强度≥312MPa、化学成分C≤0.05%;Mn≤0.16%;P≤0.26%;Si≤0.15%等等,采购人指定检测项目和数值,实验条件根本达不到,咨询多家检测都认为此参数根本是天方夜谭。“立柱”、“立柱上横梁”、“床架横担”的检测项目数值要求不合理。质疑供应商请求修改不合理要求,规范招标采购文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就可得分。
采购人答复:
回复1:该项采纳,删除耐腐蚀、耐盐雾检测要求。
回复2:该项采纳,删除检测项目数值要求。
综上所述,采纳意见。
三、质疑事项3:
项号4多媒体教室座椅技术参数要求:■10、座椅声学要求、■12、所有五金件(脚架、角码,写字板支架、背框)表面处理工艺(喷粉喷塑)及所用原料(粉末涂料)重金属含量符合“HG/T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室内优等品)”合格标准…
事实依据:歧视条款1:座椅声学要求检测报告,吸声量指定具体数值,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无依据,投标人或产品生产成家提供检测报告符合标注要求即可得分。歧视条款2:脚架、角码,写字板支架、背框等都是配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不合理,且角码要求检测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此要求不合理,因删除此项评审因数;产品技术参数并没有对“背框”有描述。质疑供应商请求修改不合理参数,删除五金件(脚架、角码,写字板支架、背框)检测报告要求。
采购人答复:
回复1:删除吸声量指定具体数值,保留座椅声学要求吸声量数值符合GB/T 20247-2006《声学混响室吸声测量》的要求。
回复2:该项采纳,删除对应的检测报告。
四、质疑事项4:
图书室图书架要求:“立柱”、“搁板”、“挂板”耐腐蚀性能测试100h,耐乙酸盐雾测试100h等检测项目。
事实依据:歧视条款1:明确要求耐腐蚀性能测试100h,又变向增加不合理要求,检测报告需同时检测耐乙酸盐雾测试100h,才可得分,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质疑供应商请求修改不合理参数。
采购人答复:
回复1:该项采纳,删除“立柱”、“搁板”、“挂板”耐乙酸盐雾测试、耐腐蚀性能测试的检测项目及检测报告。
五、质疑事项5:
评分标准8技术:(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以下生产办公机械设备或同档(类)设备:激光切割机、激光切管机、一次成型辊压线、自动折弯中心、自动焊接机、剪板机、点焊机、切割机、弯管机、数控折弯机,(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附发票证明,以及车间实物生产照片佐证),以上每具备一项得0.5分,不提供、缺项、漏项、不清晰的不得分,满分5分。
事实依据:歧视条款1:评审因数具有歧视性和排他性,前后不一致。要求每具备一项得0.5分,“缺项”又全部不得分;歧视条款2:每个生产厂家购买的设备源头都不一样,产品名称也不一样,设备发票名称不一样不得分,具有歧视性,有失公平。质疑供应商请求修改量化评审因数。
采购人答复:
回复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以下生产办公机械设备或同档(类)设备:激光切割机、激光切管机、一次成型辊压线、自动折弯中心、自动焊接机、剪板机、点焊机、切割机、弯管机、数控折弯机,(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附发票证明,以及车间实物生产照片佐证),以上每具备一项得0.5分,不提供、缺项、漏项、不清晰的不得分,满分5分。意思为某分项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则该分项不得分。将“不提供、缺项、漏项、不清晰的不得分,满分5分”修改为“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的分项不得分,满分5分”。
回复2:招标文件中未提到因生产厂家购买设备源头不同、产品名称不同、设备发票名称不同而不得分,所要求提供的是生产办公机械设备或同档(类)设备,并未指定唯一性设备,不存在歧视性。
综上所述,采纳部分质疑内容,对歧视性条款1进行部分修改,歧视条款2不采纳。
六、质疑事项6:
教室图书储物柜技术要求:▲5.外形尺寸不大于800*400*600mm,2、结构:50门储物柜,规格5000W*400D*1000Hmm(尺寸偏差士5mm)。3、不锈钢双锁锁具:采用一次成型无拼接304不锈钢双锁锁具,尺寸长100*宽70*高20mm。非比例延伸强度≥300MPa;抗拉强度≥300MPa;断后伸长率≥30%;硬度≥3H;化学成分C ≤0.03%;Mn≤0.18%;P≤0.14%;S≤0.15%;N1t≥0.020%。4、菱形拉手规格尺寸:长179mm x 宽35mmx高22mm,采用高强度PVC材料注塑一次成型,镶嵌在门板上面,深蓝色,热老化24个小时检测,耐磨光滑。符合GB/T7141-2008塑料热老化试验方法。
事实依据:歧视条款1:实质性响应条款,单个储物柜规格800*400*600mm,50门储物柜,规格5000W*400D*1000Hmm(尺寸偏差土5mm),且限制尺寸偏差,无现场勘察,尺寸前后无法满足;歧视条款2:不锈钢双锁锁具和菱形拉手指定具体规格尺寸,具有唯一性。歧视条款3:不锈钢双锁锁具和菱形拉手检测项目指定、数值范围指定,此参数设置不合理。质疑供应商请求删除歧视性条款,重新设定技术参数。
采购人答复:
回复1:本项目招标需要规格为采购人现场勘查测量数据,需要图书柜的规格不大于800*400*600mm;50门储物柜,规格为5000W*400D*1000Hmm(尺寸偏差±5mm),是两个不同物品的尺寸要求并不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尺寸误差属于采购人合理需求,不存在歧视,该项不采纳;
回复2:不锈钢双锁锁具和菱形拉手指定具体规格尺寸是根据本项目需求设定,该设置均符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存在不公正对待和歧视其他供应商的情形,该项不采纳。
回复3:该项采纳,删除检测项目、数值范围。
七、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4成立,采纳质疑事项3、5、6部分内容,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如对本次质疑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书.pdf
67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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