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停车场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省内外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停车场景观绿化工程
3.项目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旁)
4.工程规模及内容:详见施工图。
5.项目控制价:人民币13.5220万元(¥壹拾叁万伍仟贰佰贰拾元整)。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其中暂列金(6354元)不得下浮。
6、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的相关内容 。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 级职称。
(3)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资质参与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按《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6)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评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的评选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fjsdsrmyy.com/)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证明(企业季度信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7楼后勤管理科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六层会议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地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持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应当于公告日期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院后勤管理科或纪委办,否则视为无疑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人: 林工
电话:0591-62091297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停车场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省内外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停车场景观绿化工程
3.项目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旁)
4.工程规模及内容:详见施工图。
5.项目控制价:人民币13.5220万元(¥壹拾叁万伍仟贰佰贰拾元整)。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其中暂列金(6354元)不得下浮。
6、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的相关内容 。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 级职称。
(3)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资质参与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按《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6)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评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的评选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fjsdsrmyy.com/)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证明(企业季度信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7楼后勤管理科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六层会议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地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持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应当于公告日期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院后勤管理科或纪委办,否则视为无疑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人: 林工
电话:0591-6209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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