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受托方)受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1年12月0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举办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模式
为做好粮油应急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杭州市临安区区级储备成品食用油(小包装)开展代储合作,模式如下:
1.委托方委托竞得方代储杭州市临安区区级储备成品食用油。
2.竞得方负责筹措货款、落实油源并适时轮换,确保代储食用油数量到位、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3.委托方给予竞得方相关费用。
二、代储基本内容
1.数量:成品菜籽油(小包装)75吨,设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质量要求:菜籽油符合《 菜籽油》(GB1536-2004)四级及以上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标准,储存品质为宜存,不得超保质期。
3.品牌要求:不限,竞得方自有品牌。
4.包装规格: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规格不大于5L/瓶、4瓶/箱。
5.合作期限: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视情况需要续期半年,代储轮换费用按本次竞得价)。
三、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06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1年12月06日(星期一)下午14:30。
3、交易入口: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最上方登陆后点击-“交易”-“浙江市场”-“20211206储备油委托代储(浙江临安)”。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
2.具备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资格,油脂精炼或小包装成品灌装能力达到100吨/日以上(含);加工点距委托方办公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702号)直线200公里以内。
3.代储仓房在加工厂区内,符合国家粮油仓库建设标准,且成品仓容量不低于竞得数量的2倍。
4.具有与竞价数量适应的现货库存。
5.具有相应的食用油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和场所,具备油情检查条件。
6.具有专业的食用油保管防治、检验等管理和技术人员。
7.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储油安全事故。
五、提交相关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简介(组织机构、注册资金、处理能力、油罐或成品仓容量、仓储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制度)。
3.现货库存情况表。
4.2020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其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则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若2020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可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5.任一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或由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自主拥有仓储设施的产权证书。
7.与其他单位开展代储、动态轮换、包干轮换、周转储备等相同或相近合作的协议(或相关证明)。
以上资料须在2021年12月06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传真至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0571-89015019。
六、报名须知
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1、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登录后点击右侧“省储中心”-“交易报名”-“20211206储备油委托代储(浙江临安)”。
2、现场报名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新版地储交易系统手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3、参加交易的单位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
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场交易。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后进行报名。
六、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交易服务费。
3、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2月06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交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杭州余杭物流中心支行;帐号:19052901040007813
七、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起始价为代储轮换费用,每次的减价幅度为2元/吨。
代储轮换费用竞价交易,包含货款利息、代储费用、轮换差价、轮换费用等执行合作产生的所有费用。
2、合同签订:竞得人应在交易结束后3天内与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3、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本次交易按30元/吨向竞得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八、其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委托代储交割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七、联系咨询: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交易发展部0571-89015168
技术信息部0571-89015011
财务审计部0571-88750805
传 真0571-89015019
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科蒋益生:0571-63752107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