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l-2022-0682
预算金额190.02万元
招标公司湖泗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甜027-87985448
中标公司湖北莱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89.5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泗街道办事处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DL-2022-068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夏财采计【2022】00783号
三、项目名称
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莱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文化路东)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第23幢11层5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89.5328(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芬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82108615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艳利,谭珊,刘泉,孙仙菊,胡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21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433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工程、货物、服务类)取费标准
2、收费金额:1.626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泗街道办事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湖泗街道
联系方式: 18672998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第23幢21层8号
联系方式:027-87985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甜
电话:027-87985448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 工程磋商文件.pdf工程磋商文件.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9/notice_bc6b04ec1f01499896331b2ce6251877.html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湖泗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湖泗街高碑村红
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_湖北莱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7人,营业收入为1992
万元,资产总额为8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称人湖北莱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年0919日
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
查小微全业
·企业名称:湖北莱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口
值用代品注验号20112NA2T2N10007人民币
2013年07月13日行果屋建筑业
企业服务中信息
武汉市区级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BDL-2022-0682
项目名称: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
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湖泗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三、磋商报价要求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五、磋商程序
六、签订合同
七、适用法律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六章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公告公示的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概况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公告公示的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HBDL-2022-0682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夏财采计【2022】00783号 |
项目名称: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预算金额:190.020424万元;超出本预算投标无效; |
最高限价:190.020424万元 |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 |
体; |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
证; |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须提供拟派建造师的 |
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建 |
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的 |
上岗证、身份证,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述成员必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 |
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 |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良好,并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 |
务审计报告,并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
6)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
①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 |
盖公司公章; |
②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 |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 |
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已公告公示时间为准 |
2、报名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网址: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 |
3、领取方式:
1.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应是江夏区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
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投
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
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注册咨询联系电话:4009913966;
2.申请人应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所有资格要求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清晰
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加盖鲜章。);不按要求上传的申请人,将视为不合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已公告公示时间为准) |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五、开标时间:已公告公示时间为准 |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湖泗街道办事处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湖泗街道 |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7299814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第23幢21层8号 |
联系方式:027-8798544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田甜 |
电话:027-87985448 |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湖泗街高碑村红美人桔园二期种植产业项目 |
2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3 | 采购人 |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湖泗街道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湖泗街道联系方式:18672998146 |
4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田甜电话:027-87985448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写字楼23栋2108室 |
5 | 招标范围 |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需求,完成实施及全部服务的实施和相关服等。 |
6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7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递交保证金 |
8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9 | 磋商文件份数 | 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上传响应文件(中标公示发布后三个日历天内,中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标书一式三 |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至代理公司存档。) | ||
10 | 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及时间 |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加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操作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81818203 |
11 | 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上传,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相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应当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选择所投项目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准。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进行现场签到,并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会开始后,投标人需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需投标人自行输入投标文件加密密码,未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4、投标人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的有效证明文件。5、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充分考虑上传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文件恕不接收。6、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完成网上签到,并同时在网上全程关注开标程序。 | |
12 | 供应商的资质或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须提供拟派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的上岗证、身份证,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述成员必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良好,并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6)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①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②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 ||
13 | 合同履行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14 |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 |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 |
15 |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已磋商公告公示时间为准。 |
16 | 磋商时间 | 已磋商公告公示时间为准。 |
17 | 磋商地点 | 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 |
18 | 备选方案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
19 | 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 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最后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
20 | 磋商过程回复时间 | 现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磋商或最后报价等作出相应回复,否则磋商小组可认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1 | 磋商方法及标准 | 详见第二章 |
2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23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建筑业。 |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文件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湖泗街道办事处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
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
缮等。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7“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工程施工报价、技术和服
务等所有内容的磋商响应文件。
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
实体;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须提供拟派建造师的执
业资格证书、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建造师无
在建工程的承诺;
3.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的上
岗证、身份证,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述成员必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须提
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良好,并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并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3.6、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司公章;
②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
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磋商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采购人和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3.2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工程类)、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
857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应是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制作。
2.1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卸的
方式递交,不得有活页)。
2.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有
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
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2.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2.4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计造价(万元) | 备注 |
第六章评分标准
磋商小组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采用“综合评价”评分。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
2、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
(有效)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是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下,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招标评标的临时机构。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推荐的代表和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代表担任。
4、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库抽取5人。
三、评标程序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
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开标会的;
(4)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有雷同的;
(5)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未作出响应的。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
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
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中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委按上述规定否决为不合格的投标人或者界定为废标的投标
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
法重新招标。
(二)详细评审(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 | |
投标报价 | 投标金额是否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能否支付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文件密封、签注、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信誉情况 | 是否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 |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交了足以证明其资质的材料 | |
其他 | 评委会认为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 |
政策支持 | 政策支持 | 政策支持 |
中小企业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本项目属于工程类。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工程类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节能环保 |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参与磋商的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参与磋商的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监狱企业 |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
促进残疾人就业
〔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
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
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一)、评分标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评标分项及分值 | 得分 |
价格部分(30分) | 价格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30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0-30 |
商务部分(20分) | 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得分(满分5分) | (1)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2)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4分。 | 0-5 |
投标工期(满分3.5分) | (1)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建设工期要求的得1.5分,不满足招标文件建设工期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2)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2分。 | 0-3.5 | |
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满分5.5分) |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与招标工程相应的项目经理执业注册资格证书,且承诺只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管理班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满足招标工程要求,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酌情评分。此项最高得分为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0-5.5 | |
类似业绩 | 自2020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单,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满分6分; | 0-6 | |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质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计划: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5--4分;内容不细致、不全面的,得3-2分,不能满足需求得0-1分。 | 0-5 | ||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安排设计合理、全面的,得5-4分,安排不全面、不具体的,得3-2分,安排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1分。 | 0-5 |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有明确的质量技术目标,并确保质量技术的开展和实施,有技术组织的计划和方案,得7-6分;2.质量技术组织措施安排不详细、简略,得5-3分;3.质量技术组织措施安排不合理、不可行的得2-0分。 | 0-7 | ||
技术部分(满分50分) | 服务方案 | 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6分;能考虑到项目实际需求,内容不细致、不全面的得5-3分;内容不合理、不可行的得2-1分,未提供不给分。 | 0-7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过程中按照计划实施,得7-6分;2.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不具体、不细致,得5-3分;3.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的得2-0分。 | 0-7 |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详细、合理的,得7-6分;2.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不全面、不完整的,得5-3分;3.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的得2-0分。 | 0-7 |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有明确的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并确保工程施工文明进行的 | 0-7 |
计划措施,有文明施工预案和管理制度或其他要求文件,得7-6分;2.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不详细,得5-3分;3.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不合理、不可行的得2-0分。 | |||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现场布置合理、科学、全面的5-4分;2.现场布置不全面、不具体的,得3-2分;3.现场布置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合理的得0-1分。 | 0-5 | ||
总分 | 总分 | 总分 | 100 |
(二)、评标统计
评标统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汇总统计,其记分方法是:各参与磋商供应商磋商的最终得
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得分。如发现评委未按规定评分,
由采购办负责人作出裁决。
(三)定标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依序确定中标人。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工程类为5%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计分办法
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磋商响应文件评分,价格、商务、技术
三部分的总分为参与磋商供应商的评定分数,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大项计零分处理。
2、各参与磋商供应商磋商的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小组根据各参与磋商供应商磋商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参与磋商供应商最
终的排名。参与磋商供应商的最终评分相同,则磋商报价低的参与磋商供应商排名优先。
附件:(说明: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请勿填写此项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
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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