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高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采购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高财采计【2020】059号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群丽0731-58516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原文链接地址
湘潭高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湘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湘潭高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高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 2、采购计划编号:潭高财采计【2020】059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XH-2020-3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 1.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查询记录应包含上述所有内容。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陆仟元整(人民币); 3.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3.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3.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请所有投标申请人从即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 14 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7月 24 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4.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7 月24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晓塘中路创新大厦606 电 话:李远 联 系 人:176802318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湘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群丽 电 话:0731-58516555 13574062458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号(岳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院内)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招标代理机构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本单位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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