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主线上跨上新铁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和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与铁路交叉工程(主线上跨铁坑铁矿专用线立交桥改扩建工程
声测管询价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NTTHWX202420)
各报价单位: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主线上跨上新铁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和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与铁路交叉工程(主线上跨铁坑铁矿专用线立交桥改扩建工程声测管询价采购,于2024年09月25日,在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询价开封工作。现将该项目拟成交人公示如下:
序号 |
拟成交候选人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江西华大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南昌时效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8日至2024年10月08日。在公示期间,所有询价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及邮箱: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0791-87030257、87030257(传真)2213299036@qq.com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