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的结果公告
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仪器设备临时用地表旧址复原工程归位阶条石停泥砖井条砖蓝四丁砖虎皮石基础地面尺二方砖尺二房砖苦背护板灰滑秸泥麻刀泥瓜柱刨光布板瓦不含心屉方格心屉大城砖方条石脚手架钢管护头棚钢管起重架土石方基础回填土夯填虚方75砌筑工程砖基础宝顶普通大额枋圆木檐椽木构件石阶台基大城样砖开条砖机砖地直柳叶整砖单额枋土方石土衬滑稽泥中柱山柱桁檀枋平板枋闸挡板制安侧光瓦口制作方条砖旧址修缮工程砌体拆除拆整砖墙砌体拆除拆碎砖墙砌体拆除拆旧基础砌体拆除剥油皮月白灰铲灰皮钉铁扒锔铁门栓屋面支杆屋面马道保护大棚脚手架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安全网垂直全封闭轻型屋架原土夯实平整场地基层灰土垫层素土拆阶条石钢管五步围墙人工挖土方垫层灰土花瓦墙帽顺望板制安木门枕石制品苫背望板勾缝屋面2号瓦屋面脚手架倒绑扶手吻脚手架
金额
11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1272021btp00003
预算金额151.03万元
招标公司岚县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凯悦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0351-5686649
中标公司山西谦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11272021BTP00003
二、项目名称: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 最终报价:1170000(元) | 山西谦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新建路东河明珠1#底商6号 | 91141121MA0KQY974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 2个月 | 张莉捐 | 晋21412122627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保伟,范映伟,李晓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1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岚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岚县新建路水利局2楼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8-6722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凯悦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中段锦东国际B座26层东区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1-5686649
附件信息: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谈判文件(正反面、四份、白竹纹).doc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谈判文件(正反面、四份、白竹纹).doc
924.5K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411272021BTP00003
颐 上
山西凯悦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ShanxiHyattProject ConsultingManagement Co.,Ltd
二〇二一年九月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411272021BTP00003
采 购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 购 代 理 机 构(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字或盖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09-3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1272021BTP00003
2、项目名称: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1.035064万元
5、最高限价:151.035064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1-09-26至2021-09-29 17:00:00,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谈判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2021-09-30 09:30:00(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中段锦东国际B座26层东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有异议或对所获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八、对本次谈判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岚县东村镇新建路
联系方式:0358-6722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凯悦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中段锦东国际B座26层东区
联系方式:0351-56866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351-5686649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采购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工程(以下称工程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1.2项目编号: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采购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ZFCG-141127-2021-3-000005 |
1.1.2 | 项目编号 | 1411272021BTP00003 |
1.1.3 | 采购单位 | 名 称:岚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岚县东村镇新建路 |
1.1.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凯悦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中段锦东国际B座26层东区 联系方式:0351-5686649 |
1.1.5 | 项目名称 |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
1.3.1 | 项目概况 |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个月 预算金额:151.035064万元 最高限价:151.035064万元 (此价作为该项目投标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项目概况: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
1.3.2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人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 | 偏离 |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2 |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09点30分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3.1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有效期: 90 天 |
3.4.1 | 谈判保证金 |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15000元的保证金; (2)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的方式从报价人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人:山西凯悦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祠路支行 账 号:0502 2011 0920 0035 406 行 号:102161000373 注: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栏或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退还您的保证金或中标开票结算退还余款。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度 |
3.5.4 | 近年业绩的年份要求 | /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09月至今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见本附表1.4.1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需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
5.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2021年09月30日09点30分 谈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中段锦东国际B座26层东区 |
6.1 | 是否授权谈判委员会确定成交方 | £是 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 |
1.1.3采购单位: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代理机构: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3.1采购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进行谈判。
1.3.2工程采购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2个月
1.4 报价人资格要求
1.4.1(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4.2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参加谈判。
1.4.3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供货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报价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主要物资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
1.5 费用承担
报价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预备会
1.9.1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单位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报价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单位,以便采购单位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预备会后,采购单位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采购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报价人须知;
(3)谈判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在线提出,要求采购单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通过发布公告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报价人,各报价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采购单位可以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过发布公告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
2.3.2 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报价人提交的其它商务资料
(7)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8)施工组织设计
(9)已标价的清单
(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3.1.2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的,或报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报价
3.2.1 报价人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报价为清单报价。
3.3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3.3.1 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单位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无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 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发出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方退还谈判保证金,采购单位与成交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方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或修改谈判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
(2)成交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5.3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施工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物资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 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及解密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1.1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
4.1.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报价人通过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报价人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报价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报价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5. 公布首次报价
5.1 公布首次报价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布各报价人的首次报价。
5.2 公布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布:
(1)宣布会场纪律;
(2)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报价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报价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 谈判
6.1 谈判委员会
6.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6.1.2 谈判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报价人或报价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谈判的公正性的;
(4)曾因在评标或采购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谈判原则
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谈判
谈判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谈判方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分别与各报价人进行谈判。
7. 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方的方式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方外,采购单位依据谈判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方,谈判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单位向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方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作为成交方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成交方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成交通知
7.4.1.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1.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7.4.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4.2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
7.4.2.1采购单位和成交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书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向成交方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进行谈判
8.1重新进行谈判
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间之前无报价人参加谈判、或谈判的最终结果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要求、或最终的谈判报价超出采购单位所能接受的价格时,采购单位应重新进行谈判。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
采购单位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谈判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9.3 对谈判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谈判过程中报价的变更情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谈判过程中报价的变更情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报价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报价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 类 13 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
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谈判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
(2)谈判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谈判方法
谈判方法前附表
注:在进行以上审查时,只要发现响应文件中有一条不满足,审查即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1. 谈判方法
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方法。
2. 谈判委员会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谈判小组 | 谈判小组组成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2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资质证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合法有效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合法有效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合法有效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截止时间前近期纳税凭证、报价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报价有效期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报价人的投标报价 | 在预算金额范围内 |
3.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工期承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质量承诺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2.1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委员会,谈判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2人。
2.2谈判工作由谈判委员会负责。如果谈判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谈判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正、补充及评审
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价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报价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1.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1.3.1商务评审
审查报价人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3.1.3.2技术评审
审查报价人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3.1.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响应文件经报价人修正和补充之后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签字、盖章的;
(2)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合格的谈判保证金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相互串通的;
(5)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6)出现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响应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充和修正的;
(8)其他情况:见谈判方法前附表;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谈判。
3.1.4 谈判委员会根据各报价人的申请文中内容,拟定谈判的要点。
3.2谈判委员会分别与各申请人进行单独的谈判
(1)谈判委员会和各报价人按照首次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单独进行谈判;
(2)谈判的轮数将根据谈判的实际效果而定;
(3)采购单位不接受在未增加供货范围的情况下,报价人提出的高于其上一轮的报价;
(4)各报价人在谈判之后都应单独提交承诺书。
3.2.1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3.2.1.1 第一轮 公开报价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
(2)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2.1.2一轮谈判
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范围;
(3)谈判保证金的递交不符合规定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5)谈判小组按照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具体步骤为:
(技术谈判)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同类型工程等进行阐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相关参数进行修正,并做承诺。
(商务谈判)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工程的工期、保修期、业绩、信誉、企业实力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出承诺。
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响应承诺。
3.2.1.3第二轮(最终报价)
(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
(2)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3.3 报价的澄清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3.4最终报价的评定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谈判委员会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委员会认定该报价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最终报价高于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谈判委员会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委员会认定该报价人的报价高于市场价。
最终报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5谈判结果
3.5.1推荐成交候选人:除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方外,谈判委员会对通过评审并经谈判的报价人,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至3名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3.5.2完成竞争性谈判报告:谈判委员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竞争性谈判报告,竞争性谈判报告由谈判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5.3成交方的确定: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单位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成交方。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成交方。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4.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4.2、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3、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4.4、报价人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 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4.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 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谈判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谈判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5.谈判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5.1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方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5.2谈判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报价人或报价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谈判的公正性的;
(4)曾因在评标或采购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3在合同签订之前,谈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该谈判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报价人在响应文件的评审、谈判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报价人的文件被拒绝。
4.5谈判工作结束后,与谈判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保存或处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岚县文化和旅游局
2、项目编号:1411272021BTP00003
3、项目预算:资金预算为151.035064万元
4、采购内容: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1)、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2)、工 期:2个月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1999-0201)
协 议 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谈判文件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 纸
(6)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鉴)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岚县岚城八路军120师卫生部工程项目建设
报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报价人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目录(格式自拟)
商 务 部 分
一、报 价 函(格式)
致:(采购人)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 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包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工期: ;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8、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愿意承担一切因此引起的损失及费用。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 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报价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承包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E一mail: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 目 名称: ;
项 目 编号: ;
报价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工 期: ;
质 量: 。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保证金汇款凭证;
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
社保交费凭据;
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
据《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函;
近五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附表一、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报价人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附表三、报价人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附表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附表五、项目机构配备情况表
附表六、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表七、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表八、其他资料
(一)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报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报价人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始日期 | |
结束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1、类似项目指同本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报价人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始日期 | |
结束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报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职务 | 人数 | (岗位)专业 | 证书名称 |
(五)项目机构配备情况表
后附:主要人员资格证或上岗证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 | |||||||||||
近三年已完或正在进行项目情况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开始、结束日 期 | 满意度 | 备注 | ||||||
(六)项目经理简历表
(七) 其他资料
企业其它信誉情况(如下:)
按照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
六、报价人提交的其它商务资料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未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报价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技 术 部 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报价人应根据谈判文件和对现场的勘查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1)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
(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
(3)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4)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5)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
(7)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
保障措施
(1)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2)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承诺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障措施
计划安排
(1)拟投入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
(2)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3)工期计划
(4)拟投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报价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报价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工程名称:120师卫生部旧址复原工程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北院 | |||
西房 | |||
1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人工挖土 普硬土 深度(2米以内) | 100m3 | 0.96 |
2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平整场地 | 100m2 | 0.48 |
3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回填土 地面 夯填 | 100m3 | 0.82 |
4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原土打夯 地面 | 100m2 | 0.48 |
5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人工抬挑土、石夯 运距在20m以内 土 | m3 | 192.47 |
6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基础垫层 灰土 3:7 | m3 | 7.2 |
7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8 | 砌筑工程 砖基础、砖墙 砖基础 | m3 | 10.19 |
9 | 石作工程 石作制作 台基、石阶、柱顶制作 土衬(垂直厚度在)15cm以内 | m3 | 7.23 |
10 | 石作工程 石作安装 台基、台阶、柱顶安装 土衬 | m3 | 7.23 |
11 | 石作工程 石作制作 台基、石阶、柱顶制作 阶条石(厚在)15cm以内 | m3 | 0.82 |
12 | 石作工程 石作安装 台基、台阶、柱顶安装 阶条石 | m3 | 0.82 |
13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井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干摆墙 大城样砖 | 10m2 | |
14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井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淌白墙 小停泥砖 | 10m2 | 5.58 |
15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井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砌筑虎皮石 基础 | 10m3 | 0.52 |
16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大城样砖 墁地 直柳叶 整砖 | 10m2 | |
17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尺二方砖 | 10m2 | 2.5 |
18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大城样砖 | 10m2 | |
19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方砖 尺二房砖 | 10m2 | 1.11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20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出(窝)角 | 份 | 4 |
21 | 屋面工程 苦背 护板灰 | 10m2 | 4.56 |
22 | 屋面工程 苦背 泥灰(每5cm厚)滑秸泥 | 10m2 | 4.56 |
23 | 屋面工程 苦背 泥背(每5cm厚) 麻刀泥 | 10m2 | 4.56 |
24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瓦面 台瓦檐头附件 2号瓦 | 10m | 0.84 |
25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带吻(兽)正脊 有陡板高在50cm以下 | m | 8.38 |
26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简瓦过垄脊(捉节夹垄)10号瓦 | m | 7.96 |
27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吻、宝顶正吻(高) 60cm以下 | 份 | 2 |
2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柱类制作 檐柱、单檐金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68 |
2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作 柱类安装 檐柱、单檐金柱(柱径)20cm以下 | m3 | 0.68 |
3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柱类制作 普通大额枋、单额枋、栯檩枋 枋高在20cm以下 | m3 | 0.25 |
3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枋类安装 大额枋、单额枋、栯檩枋(枋高)20cm以下 | m3 | 0.25 |
3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枋类制作 平板枋(枋高)10cm以下 | m3 | 0.08 |
3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枋类安装 平板枋(枋高)10cm以下 | m3 | 0.08 |
3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梁类制作 三架梁(梁宽)25cm以下 | m3 | 0.68 |
3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梁类安装 三架梁(梁宽)25cm以下 | m3 | 0.68 |
3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瓜柱、柁墩、角背、笛公柱制作 脊瓜柱(带角背口)(柱径)20cm以下 | m3 | 0.04 |
3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瓜柱、柁墩、角背、雷公柱制作 角背(厚)15cm以下 | m3 | 0.04 |
3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柁墩、角背、雷公柱安装 瓜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04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3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 柁墩、角背、雷公柱安装 角背、荷叶角背(厚)15cm以下 | m3 | 0.04 |
4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桁檩、角梁、由戗制作 圆檩(径)20cm以下 | m3 | 0.47 |
4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桁檩、角梁、由戗安装 圆檩、扶脊木(径)20cm以下 | m3 | 0.47 |
4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垫板类制作 桁檩垫板(高)15cm以下 | m3 | 0.05 |
4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垫板类制作 桁檩垫板(高)15cm以下 | m3 | 0.05 |
4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圆木檐椽(直径)8cm以内 | 10m | 24.84 |
4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大连檐制安(高)5cm以内 | 10m | 1.68 |
4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闸挡板制安(椽径在)8cm以内 | 10m | 1.68 |
4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2.1(1.8)cm厚 | 10m2 | 4.87 |
4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 刨光 | 10m2 | 4.87 |
4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瓦口制作 特1、2、3号 布板瓦 | 10m | 0.84 |
50 | 木装修 槛、框类制安 上槛、中槛、下槛、风槛、抱框、间框(柱)腰枋、通连楹(厚在7cm以内) | m | 31.59 |
51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槅扇 制作 不含心屉 | m2 | 2.99 |
52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槅扇槛窗方格心屉制安 单面 | m2 | 1.5 |
53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夹门 制作不含心屉 | m2 | 2.63 |
54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 | m2 | 0.92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制作 方格心屉 | |||
55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窗格安装 转轴铰接 | m2 | 4.49 |
56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安装 合页铰按 | m2 | 3.55 |
57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安装 圆钉固定 | m2 | 3.55 |
58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大城砖 10km以内 | 100块 | |
59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方砖 10km以内 | 100块 | |
60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石制品运输 方条石等 10km以内 | 10m3 | |
61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木构件运输 木构件 10km以内 | 10m3 | |
62 | 脚手架工程 砌筑用双排脚手架 钢管(墙高在)6m以下 | 10m2 | 5.58 |
63 | 脚手架工程 苦背䃚瓦用双排齐檐脚手架 钢管(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2.5 |
64 | 脚手架工程 内檐装饰用满堂红脚手架 钢管(檐高在)5m以下 | 10m2 | 2.5 |
65 | 脚手架工程 护头棚 钢管 | 10m2 | 2.5 |
66 | 脚手架工程 木构架安装起重架(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2.5 |
67 | 脚手架工程 屋面脚手架 带吻兽 | 10m2 | 8.17 |
东房 | |||
68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人工挖土 普硬土 深度(2米以内) | 100m3 | 0.96 |
69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平整场地 | 100m2 | 0.48 |
70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回填土 地面 夯填 | 100m3 | 0.82. |
71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原土打夯 地面 | 100m2 | 0.48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72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人工抬挑土、石方 运距在20m以内 土 | m3 | 192.47 |
73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基础垫层 灰土 3:7 | m3 | 7.2 |
74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75 | 砌筑工程 砖基础、砖墙 砖基础 | m3 | 10.19 |
76 | 石作工程 石作制作 台基、石阶、柱顶制作 土衬(垂直厚度在)15cm以内 | m3 | 7.23 |
77 | 石作工程 石作安装 台基、台阶、柱顶安装 土衬 | m3 | 7.23 |
78 | 石作工程 石作制作 台基、石阶、柱顶制作 阶条石(厚在)15cm以内 | m3 | 0.82 |
79 | 石作工程 石作安装 台基、台阶、柱顶安装 阶条石 | m3 | 0.82 |
80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下摆墙 大城样砖 | 10m2 | |
81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淌白墙 大停泥砖 | 10m2 | 5.58 |
82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砌筑虎皮石 基础 | 10m3 | 0.52 |
83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大城样砖 墁地 直柳叶 整砖 | 10m2 | |
84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尺二方砖 | 10m2 | 2.5 |
85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大城样砖 | 10m2 | |
86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方砖 尺二房砖 | 10m2 | 1.11 |
87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出(窝)角 | 份 | 4 |
88 | 屋面工程 苦背 护板灰 | 10m2 | 4.56 |
89 | 屋面工程 苦背 泥灰(每5cm厚)滑秸泥 | 10m2 | 4.56 |
90 | 屋面工程 苦背 泥背(每5cm厚) 麻刀泥 | 10m2 | 4.56 |
91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瓦面 台瓦檐头附件 2号瓦 | 10m | 0.84 |
92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带吻(兽)正脊 有陡板高在60cm以下 | m | 8.38 |
93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简瓦过垄脊(捉节夹垄)10号瓦 | m | 7.96 |
94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吻、宝顶 | 份 | 2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正吻(高)60cm以下 | |||
9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柱类制作 檐柱、单檐金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68 |
9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作 柱类安装 檐柱、单檐金柱(柱径)20cm以下 | m3 | 0.68 |
9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枋类制作 普通大额枋、单额枋、桁檩枋 枋高在20cm以下 | m3 | 0.25 |
9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枋类安装 大额枋、单额枋、栯檩枋(枋高)20cm以下 | m3 | 0.25 |
9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枋类安装 平板枋(枋高)10cm以下 | m3 | 0.08 |
10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枋类安装 平板枋(枋高)10cm以下 | m3 | 0.08 |
10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梁类安装 三架梁(梁宽)25cm以下 | m3 | 0.68 |
10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梁类安装 三架梁(梁宽)25cm以下 | m3 | 0.68 |
10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 柁墩、角背、雷公柱制作 脊瓜柱(带角背口)(柱径)20cm以下 | m3 | 0.04 |
10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瓜柱、柁墩、角背、雷公柱制作 角背(厚)15cm以下 | m3 | 0.04 |
10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 柁墩、角背、雷公柱安装 瓜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04 |
10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 柁墩、角背、雷公柱安装 角背、荷叶角背(厚)15cm以下 | m3 | 0.04 |
10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桁檩、角梁、由戗安装 圆檩(径)20cm以下 | m3 | 0.47 |
10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桁檩、角梁、由戗安装 圆檩、扶脊木(径)20cm以下 | m3 | 0.47 |
10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垫板类制作 桁檩垫板(高)15cm以下 | m3 | 0.05 |
11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 m3 | 0.05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垫板类安装 桁檩垫板(高)15cm以下 | |||
11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圆木檐椽(直径)8cm以内 | 10m | 24.84 |
11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大连檐制安(高)5cm以内 | 10m | 1.68 |
11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闸挡板制安(椽径在)8cm以内 | 10m | 1.68 |
11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2.1(1.8)cm厚 | 10m2 | 4.56 |
11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 刨光 | 10m2 | 4.56 |
11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瓦口制作 特1、2、3号 布板瓦 | 10m | 0.84 |
117 | 木装修 槛、框类制安 上槛、中槛、下槛、风槛、抱框、间框(柱)腰枋、通连楹(厚在7cm以内) | m | 31.59 |
118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槅扇 制作 不含心屉 | m2 | 2.99 |
119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槅扇槛窗方格心屉制安 单面 | m2 | 1.5 |
120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随支摘窗夹门 制作不含心屉 | m2 | 2.63 |
121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制作 方格心屉 | m2 | 0.92 |
122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窗格安装 转轴铰接 | m2 | 4.49 |
123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安装 圆钉固定 | m2 | 3.55 |
124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大城砖 10km以内 | 100块 | |
125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方砖 10km以内 | 100块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26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石制品运输 方条石等 10km以内 | 10m3 | |
127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木构件运输 木构件 10km以内 | 10m3 | |
128 | 脚手架工程 砌筑用双排脚手架 钢管(墙高在)6m以下 | 10m2 | 5.58 |
129 | 脚手架工程 苦背䃚瓦用双排齐檐脚手架 钢管(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2.5 |
130 | 脚手架工程 内檐装饰用满堂红脚手架 钢管(檐高在)5m以下 | 10m2 | 2.5 |
131 | 脚手架工程 护头棚 钢管 | 10m2 | 2.5 |
132 | 脚手架工程 木构架安装起重架(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2.5 |
133 | 脚手架工程 屋面脚手架 带吻兽 | 10m2 | 4.56 |
南院 | |||
正房 | |||
134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人工挖土 普硬土 深度(2米以内) | 100m3 | 0.86 |
135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平整场地 | 100m2 | 0.43 |
136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回填土 地面 夯填 | 100m3 | 73.12 |
137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原土打夯 地面 | 100m2 | 0.43 |
138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人工抬挑土、石夯 运距在20m以内 土 | m3 | 172 |
139 |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基础垫层 灰土 3:7 | m3 | 6.45 |
140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141 | 砌筑工程 砖基础、砖墙 砖基础 | m3 | 4.07 |
142 | 石作工程 石作制作 台基、石阶、柱顶制作 土衬(垂直厚度在)15cm以内 | m3 | 6.44 |
143 | 石作工程 石作安装 台基、台阶、柱顶安装 土衬 | m3 | 6.44 |
144 | 石作工程 石作制作 台基、 | m3 | 2.16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石阶、柱顶制作 阶条石(厚在)15cm以内 | |||
145 | 石作工程 石作安装 台基、台阶、柱顶安装 阶条石 | m3 | 2.16 |
146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干摆墙 大城样砖 | 10m2 | |
147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淌白墙 大停泥砖 | 10m2 | 2.29 |
148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砌筑虎皮石 基础 | 10m3 | 0.99 |
149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大城样砖 墁地 直柳叶 整砖 | 10m2 | |
150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尺二方砖 | 10m2 | 2.07 |
151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大城样砖 | 10m2 | |
152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方砖 尺二房砖 | 10m2 | 0.52 |
153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出(窝)角 | 份 | 8 |
154 | 屋面工程 苦背 护板灰 | 10m2 | 4.54 |
155 | 屋面工程 苦背 泥灰(每5cm厚)滑秸泥 | 10m2 | 4.54 |
156 | 屋面工程 苦背 泥背(每5cm厚) 麻刀泥 | 10m2 | 4.54 |
157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瓦面 台瓦檐头附件 2号瓦 | 10m | 0.73 |
158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带吻(兽)正脊 有陡板高在50cm以下 | m | 7.33 |
159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简瓦过垄脊(捉节夹垄)10号瓦 | m | 6.91 |
160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吻、宝顶正吻(高) 60cm以下 | 份 | 2 |
16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柱类制作 檐柱、单檐金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44 |
16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作 柱类安装 檐柱、单檐金柱(柱径)20cm以下 | m3 | 0.44 |
16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枋类制作 普通大额枋、单额枋、桁檩枋 枋高在20cm以下 | m3 | 0.41 |
16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枋类安装 大额枋、单额枋、栯檩枋(枋高)20cm以下 | m3 | 0.41 |
16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 m3 | 0.07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枋类制作 平板枋(枋高)10cm以下 | |||
16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枋类安装 平板枋(枋高)10cm以下 | m3 | 0.07 |
16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梁类制作 三架梁(梁宽)25cm以下 | m3 | 0.28 |
16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梁类安装 三架梁(梁宽)25cm以下 | m3 | 0.28 |
16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梁类安装 五架梁、卷棚六架梁(宽)40cm以下 | m3 | 1.42 |
17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梁类安装 五架梁、卷棚六架梁(梁宽)40cm以下 | m3 | 1.42 |
17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 柁墩、角背、雷公柱制作 脊瓜柱(带角背口)(柱径)20cm以下 | m3 | 0.06 |
17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 柁墩、角背、雷公柱制作 脊瓜柱(不带角背口)(柱径)20cm以下 | m3 | 0.03 |
17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瓜柱、柁墩、角背、雷公柱制作 角背(厚)15cm以下 | m3 | 0.03 |
17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 柁墩、角背、雷公柱安装 瓜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09 |
17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瓜柱 柁墩、角背、雷公柱安装 角背、荷叶角背(厚)15cm以下 | m3 | 0.03 |
17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桁檩、角梁、由戗制作 圆檩(径)20cm以下 | m3 | 0.7 |
17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桁檩、角梁、由戗安装 圆檩、扶脊木(径)20cm以下 | m3 | 0.7 |
17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垫板类制作 桁檩垫板(高)15cm以下 | m3 | 0.08 |
17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 垫板类制作 桁檩垫板(高)15cm以下 | m3 | 0.08 |
18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圆木檐椽(直径)8cm以内 | 10m | 12.7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8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圆木花架椽、脑椽(直径)8cm以内 | 12.36 | |
18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大连檐制安(高)5cm以内 | 1.46 | |
18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闸挡板制安(椽径在)8cm以内 | 1.46 | |
18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2.1(1.8)cm厚 | 4.54 | |
18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 刨光 | 4.54 | |
18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瓦口制作 特1、2、3号 布板瓦 | 1.46 | |
187 | 木装修 槛、框类制安 上槛、中槛、下槛、风槛、抱框、间框(柱)腰枋、通连楹(厚在7cm以内) | 23.74 | |
188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槅扇 制作 不含心屉 | 2.34 | |
189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槅扇槛窗方格心屉制安 单面 | 1.08 | |
190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随支摘窗夹门 制作不含心屉 | 1.44 | |
191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制作 方格心屉 | 0.44 | |
192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窗格安装 转轴铰接 | 3.42 | |
193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安装 圆钉固定 | 1.44 | |
194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大城砖 10km以内 | ||
195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方砖 10km以内 | ||
196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构件、场外运输 石制品运输方条石等 10km以内 | |||
197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木构件运输 木构件按10km以内 | 10m3 | |
198 | 脚手架工程 砌筑用双排脚手架 钢管(墙高在)6km以下 | 10m2 | 2.29 |
199 | 脚手架工程 苦背镞瓦用双排齐檐脚手架 钢管(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3.84 |
200 | 脚手架工程 内檐装饰用满堂红脚手架 钢管(檐高在)5m以下 | 10m2 | 2.07 |
201 | 脚手架工程 护头棚 钢管 | 10m2 | 3.06 |
202 | 脚手架工程 木结构安装起重架(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3.09 |
203 | 脚手架工程 屋面脚手架 带吻兽 | 10m2 | 4.54 |
南房 | |||
204 | 土方石、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人工挖土 普硬土 深度(2米以内) | 100m3 | 1.01 |
205 | 土方石、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平整场地 | 100m2 | 0.5 |
206 | 土方石、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回填土 地面 夯填 | 100m3 | 0.86 |
207 | 土方石、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平整场地、回填土、原土打夯 原土打夯 地面 | 100m2 | 0.5 |
208 | 土方石、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 人工抬挑土、石方 运距在20m以内 土 | m3 | 202.11 |
209 | 土方石、打桩、围堰、基础工程 基础垫层 会吐3:7 | m3 | 7.5 |
210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211 | 砌筑工程 砖基础、砖墙 砖基础 | m3 | 18.39 |
212 | 石作工程 石作制作 台基、石阶、柱顶制作 土衬(垂直厚度在)15m以内 | m3 | 7.56 |
213 | 石作工程 石作安装 台基、台阶、柱顶安装 土衬 | m3 | 7.56 |
214 | 石作工程 石作制作 台基、石阶、柱顶制作 阶条石(厚在)15cm以内 | m3 | 0.72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215 | 石作工程 石作安装 台基、台阶、柱顶安装 阶条石 | m3 | 0.72 |
216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砌筑 墙身 干摆墙 大城样砖 | 10m2 | |
217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砌筑 墙身 涡白墙 大停泥砖 | 10m2 | 6.02 |
218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砌筑 墙身 砌筑虎皮石 基础 | 10m3 | 0.41 |
219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大城样砖 墁地 直柳叶 整砖 | 10m2 | |
220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尺二方砖 | 10m2 | 2.77 |
221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大城样砖 | 10m2 | 3.09 |
222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方砖 尺二方砖 | 10m2 | 0.52 |
223 | 地面工程 细墁散水 出(窝角) | 份 | 2 |
224 | 屋面工程 苦背 护板灰 | 10m2 | 5.74 |
225 | 屋面工程 苦背 泥背(每5cm厚)滑稽泥 | 10m2 | 5.74 |
226 | 屋面工程 苦背 泥背(每5cm厚)麻刀泥 | 10m2 | 5.74 |
227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瓦面 合瓦檐头附件 2号瓦 | 10m | 0.83 |
228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带吻(兽)正脊 有陡坡高在50cm以下 | m | 7.93 |
229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正脊 简瓦过垄脊(捉节夹垄)10号瓦 | m | 7.93 |
230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吻、宝顶正吻(高)60cm以下 | 份 | 2 |
231 | 木构建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柱类制作 檐柱、单檐金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64 |
232 | 木构建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柱类安装 檐柱、单檐金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64 |
233 | 木构建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柱类安装 中柱、山柱(柱径在25cm以下) | m3 | 0.17 |
234 | 木构建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柱类制作 中柱、山柱(柱径在25cm以下) | m3 | 0.17 |
235 | 木构建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柱类制作 普通大额枋、单额枋、枋高在20cm以下 | m3 | 0.43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23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枋类安装 大额枋、单额枋、桁檀枋(枋高)20cm以下 | m3 | 0.43 |
23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枋类制作 平板枋(枋高)10cm以下 | m3 | 0.09 |
23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枋类安装 平板枋(枋高)10cm以下 | m3 | 0.09 |
23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枋类制作 梁类制作 三架梁(梁宽)25cm以下 | m3 | 0.97 |
24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 梁类安装 三架梁(梁宽)25cm以下 | m3 | 0.97 |
24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瓜柱、柁墩、角背、雷公柱制作 脊瓜柱(带角背口)(柱径)20cm以下 | m3 | 0.08 |
24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瓜柱、柁墩、角背、雷公柱制作 角背(厚)15cm以下 | m3 | 0.05 |
24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瓜柱、柁墩、角背、雷公柱安装 爪柱(柱径在)20cm以下 | m3 | 0.08 |
24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瓜柱、柁墩、角背、雷公柱安装角背、荷叶角背(厚)15cm以下 | m3 | 0.05 |
24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桁檀、角梁、由戗制作 圆檀(径)20cm以下 | m3 | 0.64 |
24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桁檀、角梁、由戗制作 圆檀(径)20cm以下 | m3 | 0.64 |
24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垫板类制作 桁檀垫板(高)15cm以下 | m3 | 0.05 |
24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垫板类安装 桁檀垫板(高)15cm以下 | m3 | 0.06 |
24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圆木檐椽(直径)8cm以内 | 10m | 32.34 |
25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大连檐制安(高)5cm以内 | 10m | 0.83 |
25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闸挡板制安(椽径在)8cm以内 | 10m | 0.83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25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 2.1(1.8)cm厚 | 10m2 | 5.74 |
25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 侧光 | 10m2 | 5.74 |
25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瓦口制作 特1、2、3号 布板瓦 | 10m | 0.83 |
255 | 木装修 槛、框类制安 上槛、中槛、下槛、风槛、抱框、间框(柱)腰枋、通边楹(厚在7cm以内) | m | 31.88 |
256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槅扇 制作 不含心屉 | m2 | 5.8 |
257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槅扇槛窗方格心屉制安 单面 | m2 | 1.65 |
258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随支摘窗夹门 制作 不含心屉 | m2 | 5.89 |
259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制作 方格心屉 | m2 | 3.33 |
260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外檐窗格安装 转轴铰接 | m2 | 5.8 |
261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支摘窗扇安装 圆钉固定 | m2 | 5.89 |
262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大城砖10Km 以内 | 100块 | |
263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石制品运输、方条砖10Km 以内 | 10m3 | |
264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木构件运输、木构件10Km 以内 | 10m3 | |
265 | 脚手架工程 砌筑用双排脚手架 钢管(墙高在)6m以下 | 10m2 | 6.02 |
266 | 脚手架工程 苫背磁瓦用双排齐檐 脚手架 钢管(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4.45 |
267 | 脚手架工程 内檐装饰用满堂红脚手架 钢管(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2.08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268 | 脚手架工程 护头棚 钢管 | 10m2 | 4.63 |
269 | 脚手架工程 木构架安装起重架(檐高在)6m以下 | 10m2 | 10.8 |
270 | 脚手架工程 屋面脚手架 带吻兽 | 10m2 | 5.74 |
工程名称:120师卫生部旧址修缮工程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北院 | |||
正房 | |||
1 | 明清代石构件拆除 拆阶条石 | m3 | |
2 | 明清代石构件整修 拆安归位阶条石 | m3 | 1.71 |
3 | 砌体拆除 拆整砖墙 | m3 | 16.53 |
4 | 砌体拆除 拆碎砖墙 | m3 | 6.61 |
5 | 砌体拆除 拆旧基础 | m3 | 8.46 |
6 | 砌体拆除 剥油皮 | m2 | 16.53 |
7 | 明清代砌体整修 刷浆打点 墙面 | m2 | 16.53 |
8 | 明清代砌体整修 淌白墙面拆砌 大停泥砖 | m2 | 16.53 |
9 | 地面拆除 拆除 细砖地面 条砖 | m2 | 21.34 |
10 | 明清代地面整修 细墁地面、散水揭墁 大城砖 柳叶 | m2 | 56.41 |
11 | 屋面拆除 布瓦屋面脊拆除 脊筒(高)40cm以下 | m | 13.35 |
12 | 屋面拆除 灰泥背拆除(厚)10cm以内 | m2 | 84.77 |
13 | 明清代布瓦屋面整修 仰瓦灰梗屋面查补(面积)30%以内 | m2 | 25.43 |
14 | 明清代布瓦屋面整修 筒瓦、瓦屋面 拔草冲垄 | m2 | 84.77 |
15 | 抹灰面修补及铲灰皮 砂子灰底抹灰面修补 月白灰 | m2 | 84.77 |
16 | 抹灰面修补及铲灰皮 铲灰皮 | m2 | 84.77 |
17 | 木构件拆卸 叉手、托脚拆卸(高)20cm以内 | m3 | 0.02 |
18 | 木构件拆卸 大额枋、单额枋、桁擦枋拆卸(截面高)20cm以内 | m3 | 0.11 |
19 | 木构件拆卸 各种梁拆卸(截面高)20cm以内 | m3 | 0.47 |
20 | 木构件拆卸 瓜柱、太平梁上雷公柱拆卸(柱径)20cm以内 | m3 | 0.14 |
21 | 木构件拆卸 圆檩、扶脊木拆卸(径)20cm以内 | m3 | 0.75 |
22 | 木构架整修 圆形构部件剔补(单块面积)0.1 m2以内 | 块 | 15 |
23 | 木构架整修 圆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圆钉紧圆 | kg | 220 |
24 | 木构架整修 圆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螺栓坚固 | kg | 210 |
25 | 木构架整修 圆形构部件明安铁箍 圆钉坚固 | kg | 140 |
26 | 木构架整修 方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圆钉坚固 | kg | 150 |
27 | 木构架整修 方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螺栓坚固 | kg | 210 |
28 | 木构架整修 方形构部件明安铁箍 倒刺钉坚固 | kg | 135 |
29 | 木构架整修 拉接扁铁剔槽安装螺栓坚固 | kg | 105 |
30 | 木构架整修 钉铁扒锔 | kg | 100 |
31 | 木基层拆除、拆安 菩颔板大、小边檐拆安 | m2 | 1.31 |
32 | 木基层拆除、拆安 望板拆安0.5cm以内 | m2 | 56.41 |
33 | 木基层拆除、拆安 望板加钉 | m2 | 56.41 |
34 | 明清木装修 上槛、中槛、下槛、抱框、腰枋、间框(柱)、通连楹、门栊 拆安(厚)10cm以内 | m | 38.46 |
35 | 明清木装修 上槛、中槛、下槛、抱框、腰枋、间框(柱)、通连楹、门栊 检查加固(厚)10cm以内 | m | 38.46 |
36 | 明清木装修 隔扇、槛窗检修硬木 | m2 | 7.32 |
37 | 明清木装修 隔扇、槛窗整修硬木 | m2 | 7.32 |
38 | 明清木装修 硬木隔扇拆修安(边抹看面宽)6cm以内 | m2 | 7.32 |
39 | 明清木装修 方格步步紧、盘肠、拐子、套方、正方字心屉补换棂条(棂条宽)1.5cm以内 | m2 | 6.15 |
40 | 明清木装修 支摘窗扇补换棂条 方格、步步紧、盘肠、拐子锦 | m2 | 6.15 |
41 | 明清木装修 门扇拆修安 找带大门(边厚)8cm | m2 | 2.63 |
42 | 明清木装修 屏门扇拆修安 转轴铰接2.5cm厚 | m2 | 0.1 |
43 | 明清木装修 铁门栓 | 件 | 1 |
44 | 城台用双排座车脚手架 钢管六步 | 10m | |
45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屋面支杆 | 10 m2 | |
46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正脊扶手盘 | 10 m | |
47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檐头倒绑扶手 | 10m | |
48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屋面马道 | 10m | |
49 | 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停泥砖、开条砖运输 运距1000m | 100块 | |
50 | 场外运输 石制品运输 运距1000m | m3 | |
51 | 场外运输 木构件运输 运距1000m | m3 | |
保护大棚 | |||
52 | 城台用双排座车脚手架 钢管 六步 | 10m | |
53 | 脚手架 水平防护架 | 100 m2 | 0.56 |
54 | 脚手架 垂直防护架 | 100 m2 | 1.57 |
55 | 脚手架工程 安全网 垂直全封闭 | 100 m2 | 1.57 |
56 | 金属结构制作 钢屋架制作 轻型屋架 | t | 0.28 |
57 | 桥涵工程 刷油、喷漆 人工刷油 花色铁栏杆 | 10 m2 | 21.3 |
58 | 铁皮屋面 平铁皮 单咬口 | 100 m2 | 0.85 |
59 | 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 基本层 | 100 m2 | 0.56 |
院面与围墙 | |||
院面 | |||
60 | 人工挖土方 普硬土 深度(2m以内) | 100 m3 | 1 |
61 | 基础回填土 夯填 | 10 m3 | 2.04 |
62 | 原土夯实 | 100 m2 | 1.99 |
63 | 平整场地 | 100 m2 | 1.99 |
64 | 基层 灰土0:7 | 10 m3 | 2.99 |
65 | 垫层 素土 | 10 m3 | 2.99 |
66 | 人工挑抬 运距30m内 土方 | 10 0m3 | 1.2 |
67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68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尺二方砖 | 10 m2 | 19.91 |
69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方砖 10km以内 | 100块 | |
拆除现存西房 | m3 | ||
70 | 明清代石构件拆除 拆阶条石 | m2 | 0.81 |
71 | 地面拆除 拆除细砖地面 条砖 | 10 m2 | 32.49 |
72 | 砌体拆除 拆整砖墙 | m3 | 17.42 |
73 | 砌体拆除 拆旧基础 | m3 | 25.42 |
74 | 分部工程拆除 锅台炉灶土炕 | 10m3 | 0.49 |
75 | 屋面拆除 布瓦瓦面拆除 合瓦 | m2 | 17.1 |
76 | 屋面拆除 布瓦屋面脊拆除 无脊筒 | m | 3.8 |
77 | 屋面拆除 灰泥背拆除(厚)10cm以内 | m2 | 17.1 |
78 | 木构件拆卸 圆檩、扶脊木拆卸(径)20cm以内 | m3 | 0.13 |
79 | 木构件拆卸 各种圆柱拆卸(柱径)25cm以内 | m3 | 0.18 |
80 | 木基层拆除、拆安 望板拆除(厚)3.5cm以内 | m2 | 17.1 |
81 | 木基层拆除、拆安 单独拆除大小边檐 | 根 | 18 |
82 | 木基层拆除、拆安、直椽、飞椽、翘飞椽、罗锅椽拆除(椽径)8cm以内 | 根 | 38 |
83 | 明清木装修 上槛、中槛、下槛、抱框、腰枋、间框(柱)、通连楹、门栊 拆除(厚)10cm以内 | m | 10.56 |
84 | 明清木装修 门扇拆除 撒带大门攒边门 | m2 | 3.34 |
85 | 城台用双排座车脚手架 钢管 四步 | 10m | |
86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拆除现存南房 | |||
87 | 明清代石构件拆除 拆阶条石 | m3 | 0.52 |
88 | 地面拆除 拆除 细砖地面 条砖 | m2 | 9.08 |
89 | 砌体拆除 拆整砖墙 | m3 | 42.95 |
90 | 分部工程拆除 石墙、挡土墙 | 10 m3 | 1.21 |
91 | 砌体拆除 拆旧基础 | m3 | 18.97 |
92 | 屋面拆除 布瓦瓦面拆除 合瓦 | m2 | 13.27 |
93 | 屋面拆除 布瓦屋面脊拆除 无脊筒 | m | 3.3 |
94 | 屋面拆除 灰泥背拆除(厚)10cm以内 | m2 | 13.27 |
95 | 木构件拆卸 各种圆柱拆卸(柱径)25cm以内 | m3 | 0.84 |
96 | 木构件拆卸 大额枋、单额枋、栯檩枋拆卸(截面高)20cm以内 | m3 | 0.08 |
97 | 木构件拆卸 圆檩、扶脊木拆卸(径)20cm以内 | m3 | 0.13 |
98 | 木基层拆除、拆安 望板拆除(厚)3.5cm以内 | m2 | 13.27 |
99 | 木基层拆除、拆安 单独拆除大小连檐 | 根 | 15 |
100 | 木基层拆除、拆安 直椽、飞椽、翘飞椽、罗锅椽拆除(椽径)8cm以内 | 根 | 33 |
101 | 明清木装修 上槛、中槛、下槛、抱框、腰枋、间框(柱)、通连楹、门栊 拆除(厚)10cm以内 | m | 22.2 |
102 | 明清木装修 门扇拆除 撒带大门攒边门 | m2 | 4.4 |
103 | 城台用双排座车脚手架 钢管 五步 | 10 m | |
104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围墙 | |||
105 | 分部工程拆除 砖墙(柱)白灰砂浆 | 10m3 | 1.92 |
106 | 分部工程拆除 石墙、挡土墙 | 10m3 | 0.56 |
107 | 人工挖土方 普硬土深度(2m以内) | 100m3 | 0.12 |
108 | 基础回填土 夯填 | 10m3 | 0.42 |
109 | 原土夯实 | 100m3 | 0.18 |
110 | 平整场地 | 100m3 | 0.18 |
111 | 双(单)轮车运输 运距50m以内土方 | 100m3 | 0.18 |
112 | 垫层 灰土3:7 | 10m3 | 0.27 |
113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c以内 | 100m3虚方 | |
114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砌筑 墙身 砌筑虎皮石基础 | 10m3 | 0.76 |
115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砌 墙身 干摇墙 大城样砖 | 10m2 | |
116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砌 墙身 淌白墙 大停泥砖 | 10m2 | 6.16 |
117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砌 砖檐 砖瓦檐 | 10m | 3.63 |
118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砌 墙帽 花瓦墙帽 | 10m2 | 1.52 |
筒瓦、板瓦混用 10号 | |||
119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大城砖10Km以内 | 100块 | |
120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方条石等10Km以内 | 10m3 | |
121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构件制作桁檩、角梁、由戗制作 圆檩(径)20cm以下 | m3 | 0.05 |
122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构件安装 桁檩、角梁、由戗安装 园檀、扶脊木(径)20cm以下 | m3 | 0.05 |
123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圆木檐(直径)6cm以内 | 10m | 1.38 |
12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大连檐制安(高)5cm以内 | 10m | 0.54 |
12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闸挡板制安(椽径在)6cm以内 | 10m | 0.54 |
12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2.1(1.8)cm厚 | 10 m2 | 0.44 |
12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瓦口制作 特1、2、3号 布板瓦 | 10m | 0.54 |
128 | 屋面工程 苫背 护板灰 | 10 m2 | 0.44 |
129 | 屋面工程 苫北 泥背(每5cm厚)滑秸泥 | 10 m2 | 0.44 |
130 | 屋面工程 苫北 泥背(每5cm厚) 麻刀泥 | 10 m2 | 0.44 |
131 | 屋面工程苫背 望板勾缝 | 10 m2 | 0.44 |
132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瓦面 合瓦屋面2号瓦 | 10 m2 | 0.44 |
133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瓦面 合瓦檐头附件2号瓦 | 10m | 0.54 |
134 | 木装修 槛、框类制安 上槛、中槛、下槛、风槛、抱框、间框(柱)腰枋、通边楹(厚在8cm以内) | m | 6.52 |
135 | 木装修 槛 、框类制安 木门枕 | m3 | 0.01 |
136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实踏大门扇制作(板厚在)8cm | m2 | 2.63 |
137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实踏大门 安装 | m2 | 2.63 |
138 | 木装修 门窗装饰附件、特殊五金及匾额 铁门栓 | 份 | 1 |
139 | 木装修 门窗装饰附件、特殊五金及匾额 壹下瓶护口 | 对 | 1 |
140 | 城台用双排座车脚手架 钢管三步 | 10 m | |
141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屋面支杆 | 10 m2 | 0.44 |
142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檐头倒绑扶车 | 10 m | 0.54 |
143 | 场外运输 木构件运输 运距1000m | m3 | |
南院 | |||
西房 | |||
144 | 明清代石构件拆除 拆阶条石 | m3 | |
145 | 明清代石构件整修 拆安归位阶条石 | m3 | 1.3 |
146 | 砌体拆除 拆整砖墙 | m3 | 27.29 |
147 | 砌体拆除 拆碎砖墙 | m3 | 6.18 |
148 | 砌体拆除 拆旧基础 | m3 | 8.72 |
149 | 砌体拆除 剥油皮 | m2 | 27.29 |
150 | 明清代砌体整修 刷浆打点 墙面 | m2 | 27.29 |
151 | 明清代砌体整修 淌白墙面拆砌 大停泥砖 | m2 | 27.29 |
152 | 地面拆除 拆除 细砖地面 条砖 | m2 | 34.88 |
153 | 明清代地面整修 细墁地面、散水揭墁 大城砖 柳叶 | m2 | 58.13 |
154 | 屋面拆除 布瓦屋面脊拆除 脊筒(高)40cm以下 | m | 12.03 |
155 | 屋面拆除 灰泥背拆除(厚)10cmmw | m2 | 89.21 |
156 | 明清代面瓦屋面整修 仰瓦灰梗屋面查补(面积)30%以内 | m2 | 25.64 |
157 | 明清代布瓦屋面整修 筒瓦、合瓦屋面 拔草冲垄 | m2 | 89.21 |
158 | 抹灰修补及铲灰皮 砂子灰底抹灰面修补 月白灰 | m2 | 89.21 |
159 | 抹灰面修补及铲灰皮 铲灰皮 | m2 | 89.21 |
160 | 木构件拆卸 叉手、托脚拆卸(高)20cm以内 | m3 | 0.02 |
161 | 木构件拆卸 大额枋、单额枋、桁檩枋拆卸(载面高)20cm以内 | m3 | 0.11 |
162 | 木构件拆卸 各种梁拆卸(截面高)20cm以内 | m3 | 0.47 |
163 | 木构件拆卸 瓜柱、太平梁上雷公柱拆卸(柱径)20cm以内 | m3 | 0.14 |
164 | 木构件拆卸 圆檩、扶脊木拆卸(径)20cm以内 | m3 | 0.75 |
165 | 木构架整修 圆形构部件剔补(单块面积)0.1m2以内 | 块 | 15 |
166 | 木构架整修 圆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圆钉坚固 | kg | 220 |
167 | 木构架整修 圆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螺栓坚固 | kg | 210 |
168 | 木构架整修 圆形构部件明安铁箍 贺钉坚固 | kg | 140 |
169 | 木构架整修 方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圆钉坚固 | kg | 150 |
170 | 木构架整修 方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螺栓坚固 | kg | 210 |
171 | 木构架整修 方形构部件剔槽安铁箍 倒刺钉坚固 | kg | 135 |
172 | 木构架整修 拉接扁铁剔槽安装 螺栓坚固 | kg | 105 |
173 | 木构架整修 钉铁扒锔 | kg | 100 |
174 | 木基层拆除、拆安 燕颔板大、小连檐拆安 | m2 | 1.31 |
175 | 木基层拆除、拆安 望板拆安3.5cm以内 | m2 | 58.13 |
176 | 木基层拆除、拆安 望板加钉 | m2 | 58.13 |
177 | 明清木装修 上槛、中槛、下槛、抱框、腰枋、间框(柱)、通边楹、门栊 拆安(厚)10cm以内 | m | 38.79 |
178 | 明清木装修 上槛、中槛、下槛、抱框、腰枋、间框(柱)、通边楹、门栊 检查加固(厚)10cm以内 | m | .38.79 |
179 | 明清木装修 隔扇、槛窗检修硬木 | m2 | 7.41 |
180 | 明清木装修 隔扇、槛窗整修硬木 | m2 | 7.41 |
181 | 明清木装修 硬木隔扇拆修安(边抹看面宽)6cm以内 | m2 | 7.41 |
182 | 明清木装修 方格、步步紧、盘肠、拐子、套方、正方字心屉补换棂条(棂条宽)1.5cm以内 | m2 | 4.18 |
183 | 明清木装修 支摘窗扇补换棂条 方格、步步紧、盘肠、拐子锦 | m2 | |
184 | 明清木装修 门扇拆修安 撒带大门(边厚)8cm | m2 | |
185 | 明清木装修 屏门扇拆修安 转轴铰接2.5cm厚 | m2 | |
186 | 明清木装修铁门栓 | 件 | |
187 | 城台用双排座车脚手架 钢管 六步 | 10 m | |
188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屋面支杆 | 10 m2 | |
189 | 屋面脚手架 钢管正脊扶手盘 | 10 m | |
190 | 屋面脚手架 钢管檐头倒绑扶手 | 10 m | |
191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屋面马道 | 10 m | |
192 | 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停泥砖、开条砖运输 运距1000m | 100块 | |
193 | 场外运输石制品运运距1000m | m3 | |
194 | 场外运输 木构件运输 运距1000m | m3 | |
保护大棚 | |||
195 | 城台用双排座脚手架 钢管 六步 | 10 m | |
196 | 脚手架 水平防护架 | 100 m2 | |
197 | 脚手架 垂直防护架 | 100 m2 | |
198 | 脚手架工程 安全网 垂直全封闭 | 100 m2 | |
199 | 金属结构制作 钢屋架制作 轻型屋架 | t | |
200 | 桥涵工程 刷油、喷漆 人工刷油 花色铁栏杆 | 10m2 | |
201 | 铁皮屋面 平铁皮 单咬口 | 100 m2 | |
202 | 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 基本层 | 100 m2 | |
院南与围墙 | |||
院面 | |||
203 | 人工挖土方 普硬土 深度(2m以内) | 100 m3 | |
204 | 基础回填土 夯填 | 100m3 | |
205 | 原土夯实 | 100 m2 | |
206 | 平整场地 | 100 m2 | |
207 | 垫层 灰土3:7 | 10m3 | 2.25 |
208 | 垫层 素土 | 10m3 | 1.5 |
209 | 人工挑抬 运距30m内 土方 | 100m3 | 0.9 |
210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211 | 地面工程 细墁地面 尺二方砖 | 10 m2 | 15 |
212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方砖 10km以内 | 100块 | |
213 | 砌体拆除 拆碎砖墙 | m3 | 2.22 |
围墙 | |||
214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制作桁檩、角梁、山戗制作、圆檩(径)20cm以下 | m3 | 0.07 |
215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构件安装桁檩、角梁、山戗安装、园檩扶脊木(径)20cm以下 | m3 | 0.07 |
216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圆木檐椽(直径)6cm以内 | 10m | 1.55 |
217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大连檐制安(高)5cm以内 | 10m | 0.57 |
218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闸挡板制安(椽径在)6cm以内 | 10m | 0.57 |
219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木棋层制安 顺望板制安 2.1(1.8)cm厚 | 10 m2 | 0.49 |
220 | 木构件及木基层 木基层、板类及其他部件制安 木基层制安 瓦口制作 特1、2、3号 布板瓦 | 10m | 0.57 |
221 | 屋面工程 苫背 护板灰 | 10 m2 | 0.49 |
222 | 屋面工程 苫背 泥背(每5cm厚)滑秸泥 | 10 m2 | 0.49 |
223 | 屋面工程 苫背 泥背(每5cm厚)麻刀泥 | 10 m2 | 0.49 |
224 | 屋面工程 苫背 望板勾缝 | 10 m2 | 0.49 |
225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瓦面 合瓦屋面 2号瓦 | 10 m2 | 0.49 |
226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瓦面 合瓦檐头附件2号瓦 | 10m | 0.57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227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带吻(兽)正脊 有陡板高在70cm以下 | m | 2.43 | |
228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正脊 简瓦过垄脊(捉节夹垄)10号瓦 | m | 2.43 | |
229 | 屋面工程 布瓦屋面 吻、宝顶正吻(高) 100cm以下 | 份 | 2 | |
230 | 木装修 槛、框类制安 上槛、中槛、下槛、风槛、抱框、间框(柱)腰枋、通连楹(厚在8cm以内) | m | 9.6 | |
231 | 木装修 槛、框类制安 木门枕 | m3 | 0.01 | |
232 | 木装修 槛、框类制安 门簪(径在)15cm以内 | 个 | 4 | |
233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实踏大门扇制作(板厚在)8cm | m2 | 3.55 | |
234 | 木装修 各种门窗、槅扇制作、安装 实踏大门安装 | m2 | 3.55 | |
235 | 木装修 门窗装饰附件、特殊五金及匾额 铁门栓 | 份 | 2 | |
236 | 木装修 门窗装饰附件、特殊五金及匾额 壶瓶护口 | 对 | 1 | |
237 | 分部工程拆除 砖墙(柱)白灰砂浆 | 10m3 | 3.46 | |
238 | 分部工程拆除 石墙、挡土墙 | 10m3 | 0.6 | |
239 | 人工挖土方 普硬土 深度(2m以内) | 100m3 | 0.13 | |
240 | 基础回填土 夯填 | 10m3 | 0.55 | |
241 | 原土夯实 | 100m2 | 0.25 | |
242 | 平整场地 | 100m2 | 0.25 | |
243 | 双(单)轮车运输 运距50m以内土方 | 100m3 | 0.19 | |
244 | 垫层 灰土3:7 | 10m3 | 0.38 | |
245 | 建筑污土运输 人装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1000m以内 | 100m3虚方 | ||
246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砌筑虎皮石 基础 | 10m3 | 0.79 | |
247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干摆墙 大城样砖 | 10m2 | ||
248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身 淌白墙 大停泥砖 | 10m2 | 2.99 | |
249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 | 10m | 3.15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程量 |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砖等砌筑 砖檐 砖瓦檐 | ||||
250 | 砌筑工程 大城样砖、停泥砖、开条砖、蓝四丁砖、机砖等 砌筑墙帽 花瓦墙帽 筒瓦、板瓦混用 10号 | 10m2 | 1.58 | |
251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加工后的砖件运输 大城砖 10km以内 | 100块 | ||
252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石制品运输 方条石等 10km以内 | 10m3 | ||
253 | 加工后的砖件、石制品、木构件、场外运输 木构件运输 木构件 10km以内 | 10m3 | ||
254 | 城台用双排座车脚手架 钢管三步 | 10m | ||
255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屋面支杆 | 10m2 | 0.4 | |
256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正脊扶手盘 | 10m | 0.24 | |
257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檐头倒绑扶手 | 10m | 0.57 | |
258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屋面马道 | 10m | ||
259 | 屋面脚手架 钢管 吻脚手架 | 座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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