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研究院2021年第三次服务类经营性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SD21-YJY-JYFW-JT03)
各相关应答人:
山东电力研究院2021年第三次服务类经营性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质量 |
工期/服务期 |
资格能力 |
评审情况 |
1 |
0621YJYFW03-9001005-9179 |
220kV甸柳等15项输变电工程环境调查及电磁环境和声环境检测 |
山东鼎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2 |
0621YJYFW03-9003002-9003 |
网源监督服务技术平台及电力技术监督服务系统运维 |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本公示公示期3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采购人:山东电力研究院
联系电话:0531-58185102
联系传真:0531-5818510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