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327.62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8.29万元
招标公司静乐县娑婆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娟0351-3920208
中标公司重庆江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7.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262022BCS00109(WBZZ202206073)
二、项目名称: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报价:3276200(元) | 重庆江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北滨大道二段661号2幢201室 | 91500101MA5UAU7Q7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 60日历天 | 赵正可 | 渝 250201920200013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建平,韩建宝,宋进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采购费率1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采购费率0.7%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乐县娑婆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静乐县娑婆乡娑婆村
联系方式:0350-7849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5层514B
联系方式:0351-392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娟
电 话:0351-392020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及清单.zip磋商文件及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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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申明函.jpg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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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静乐县娑婆乡人民政府项目编号:1409262022BCS00109(WBZZ202206073)项目名称: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采购人:静乐县娑婆乡人民政府(盖公章)项目编号:1409262022BCS00109(WBZZ202206073)项目名称: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26-2022-6-0001621、项目编号:1409262022BCS00109(WBZZ202206073)一、项目基本情况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7、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项目共一包,6、最高限价:人民币3282965.12元整5、预算金额:人民币3282965.12元整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9、质量要求:合格。8、工期:60日历天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2、地点:1、时间:2022年8月1日00分00秒至2022年8月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5层514B会议室1、时间:2022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地址:静乐县娑婆乡娑婆村采购单位:静乐县娑婆乡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3920208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5层514B名称: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350-7849400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13633453334联系人:孙娟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静乐县娑婆乡人民政府”。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5“工程”指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报价费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采购人将不承担责任。5.通知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第四部分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采购人可以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修改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关于本磋商文件的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7.2磋商文件的澄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关于本磋商文件的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7.5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3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磋商文件中没有固定格式的,供应商须在满足磋商文件的基础上自行编写。9.2.4本次招标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9.2.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9.2.1响应文件应参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并列出分项明细。9.5磋商报价(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递交磋商保证金。9.4保证金
(供应商报价应参照本磋商文件附表规定的格式)3)报价的采用方式:合同形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计价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供应商应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计价方式。报价汇总表的价格,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9.5.1报价标准及依据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不全面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6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5.2磋商报价应遵循诚实、公平的原则,故意低于成本的报价及恶意低价,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的商议,有权拒绝其磋商报价。
11.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8因响应文件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7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放置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的,该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1.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11.4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电子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2.3根据本章第12.1款的规定,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响应文件予以拒收。12.2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6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收。12.1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1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12.响应文件的加密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15.报价截止时间14.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14.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响应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14.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共3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成立磋商小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6.1磋商时间16.磋商五、磋商采购程序
19.1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9.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确认。18.确认磋商文件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说明:(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说明:响应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综合评审19.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19.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3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磋商过程保密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总体方案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3磋商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0.2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有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签订合同25.2服务费计算方式为:如中标价为40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为100万元*1%+(400万元-100万元)*0.7%=3.1万元。25.1成交人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5.采购代理服务费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保密七、保密和披露26.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6.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合同公示。
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29.询问八、询问和质疑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披露
30.4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0.3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30.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0.质疑29.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清单或目录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列入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九、政府采购政策30.6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0.5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四、施工要求三、工期:60日历天二、建设地点:静乐县娑婆乡李货郎沟村一、项目名称:娑婆乡移民新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四部分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有合格供应商不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五、质量目标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1、本项目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合同协议书(合同格式及条款以双方签订合同最终签订为准)第六部分合同原则另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程名称:1、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承包范围:2、工程承包范围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6、组成合同的文件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5、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标准:4、质量标准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3)报价书及其附件(2)成交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工程量清单(7)图纸
地址:地址: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10.2合同订立地点:10.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0、合同生效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参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一)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二〇二二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电子公章)件文应响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工期:,工程质量目标达到,为此:(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静乐县娑婆乡人民政府:一、报价函(格式)商务、技术部分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电子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项目名称:(一)报价一览表报价函附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静乐县娑婆乡人民政府:(二)承诺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电子公章):特此承诺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扫描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
(一)供应商近三年(磋商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三、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二、项目管理机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备注:(二)项目经理近三年(磋商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业绩证明材料按磋商文件要求。1、类似项目指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