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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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维保服务 | 285,000.00 | 1.0 | 年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1日 至 2023年2月7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2月7日 08:4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2月7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五号楼2楼招投标室(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23号)
磋商时间: 2023年2月7日 09:00
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五号楼2楼招投标室(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23号)
1、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沈老师
采购人电话:61802568
采购人地址:重庆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23号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服务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质保期外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维保服务 | 28.5 | 5000 | 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维保期限 |
1 | 质保期外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维保服务 | 监护仪140台,注射泵120台,输液泵60台,除颤仪/除颤监护仪24台,呼吸机35台,多功能心肺复苏机3台,全自动洗胃机2台,麻醉呼吸机/麻醉监护仪等14台,输注工作站5台,婴儿辐射保暖台3台,婴儿培养箱5台,共计411台。 | 1年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有)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技术部分 | 本磋商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满足与否)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商务部分 | 本磋商文件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满足或者优于商务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40%) | 4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部分(40 %) | 技术要求 | 30 | 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0分。 | |
2 | 技术部分(40 %) | 技术要求 | 30 | 扣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为无效标。2.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负偏离累计达到3条及以上,技术部分得0分。加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带(★)正偏离1条加5分,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部分正偏离1条加3分,最多加10分。 | |
2 | 技术部分(40 %) | 方案质量 | 10 | 1、根据维修保养管理方案《设备巡检保养报告》、《设备维修记录及分析报告》内容齐全、方案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优势最佳等得10分;内容齐全度次之、有方案不详细具体、可操作性次之、优势一般等得6分;仅有方案,不祥细具体得3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20 %) | 业绩 | 5 | 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5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0 %) | 售后机构 | 5 | 投标人在重庆主城区内有维保服务机构得5分,在重庆市内有维保服务机构得3分,维保服务机构在重庆市外的得2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0 %) | 人员 | 10 | 配备长驻工程师1名,若长驻工程师>1名,加10分。 | 须提供工程师的在职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单价 | 服务设备 | 备注 |
合计:大写 小写 |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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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总计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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