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宾川县万头奶牛养殖示范场片区建配套工程(资格预审)
金额
1907.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7.05万元
招标公司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川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静斯183143441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宾川县万头奶牛养殖示范场片区建配套工程(资格预审)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宾川县万头奶牛养殖示范场片区建配套工程c3febdf0-5dcd-41c0-8038-ad07fb29b337 | ||
资金来源: | 国资 89.14% 自筹 10.86% 贷款 % 外资 % c3febdf0-5dcd-41c0-8038-ad07fb29b337 | ||
建设规模: | 1、产业道路2894米(14501㎡)(公共性目);2、灌溉蓄水池3000立方2个,共6000立方(公共性项目);3、灌溉输水管2118米,(DN150X4.5)(公共性项目);4、新建永久输变电工程(800千伏安箱变一台、输电线缆150个平方毫米)(公共性项目);5、青贮窖7个11200㎡(经营性项目); c3febdf0-5dcd-41c0-8038-ad07fb29b337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5-30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
评审办法: | 无 |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 经办人: | 袁师 |
办公电话: | 139885567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川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何静斯 |
办公电话: | 18314344147 | 移动电话: | 18314344147 |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300380001001 |
标段名称: | 宾川县万头奶牛养殖示范场片区建配套工程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6-05 17:3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6-13 08:30 |
开标地点: | 宾川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907.0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1 项目名称:宾川县万头奶牛养殖示范场片区建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鸡足山镇、力角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1、产业道路2894米(14501㎡)(公共性目);2、灌溉蓄水池3000立方2个,共6000立方(公共性项目);3、灌溉输水管2118米,(DN150X4.5)(公共性项目);4、新建永久输变电工程(800千伏安箱变一台、输电线缆150个平方毫米)(公共性项目);5、青贮窖7个11200㎡(经营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907.05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标段。 2.5 招标范围:宾川县万头奶牛养殖示范场片区建配套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项目,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 |
其他: | 无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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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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