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bhma1231094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兰天0769-22801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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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发布时间:2023-08-18 17: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9日至2023年09月1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955001001

招标编号: SXBHMA12310947

建设单位: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梅新路1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470428900元

工程规模: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590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800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本次招标为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计容建筑面积74060.9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0963.21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75.25米,最大跨度为14.4米,最大层数20层,拟建1栋20层宿舍楼,1栋5层教学楼,1栋1层门卫室、1栋1层钟楼,1层地下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发包范围: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防雷接地、人防(如有)、幕墙、钢结构、电梯、基坑支护、室外配套工程、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注:本项目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标准建设)。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37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日,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3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本项目工期计划如下: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9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10月15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8月1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陆工  0769-22306868-3515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兰天  0769-22801999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306868-3515;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石竹路3号广发金融大厦商业楼6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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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仅供参考).docx2023-08-18 16:01:39
技术标封面(SXBHMA12310947).pdf2023-08-18 16:01:54
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pdf2023-08-18 16:02:10
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2023-08-18 15:59:52
评标程序附表.pdf2023-08-18 15:41:36
监理招标文件: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1).pdf2023-08-18 15:56:0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pdf2023-08-18 15: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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