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硫酸钙综合利用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候选人公示
金额
5.8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03001-24xb0159/01
预算金额5.8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5.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硫酸钙综合利用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3001-24XB0159/01)
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 “硫酸钙综合利用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3001-24XB0159/01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7-10 18: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7-13 18:00
备注信息:
第1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58300.00
其他事项:
第2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50000.00
其他事项:
第3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60000.00
其他事项:
第4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120000.00
其他事项:
相关说明
项目联系人: 张帅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15139890521
电子邮箱:
注意事项: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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