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城市】 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信息产业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网上资格确认)
金额
8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38120170523959
预算金额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毕明迪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38120170523959
工程名称 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信息产业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 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海城市 建设地点 鞍山市腾鳌镇周正工业园内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信息产业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乐金空调(山东)有限公司 毕明迪 890000.0000 0.00 0.00 空调;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乐金空调(山东)有限公司 毕明迪 890000.00 89.00 投标报价为890000元
第二名 沈阳晶鑫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颜秋 889000.00 83.80 投标报价为889000元
第三名 沈阳鸿企空调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马亭 890568.00 83.00 投标报价为890568元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21日
填报单位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6月16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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