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车身装配车间生产线建设-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轲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永杰187722154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车身装配车间生产线建设-招标公告


车身装配车间生产线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身装配车间生产线建设(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身装配车间生产线(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车身装配车间生产线建设
2.2数量:1项
2.3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白浪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林荫大道交汇处,东风商用车成品车发交库区西北部
*2.4交货期:2024年9月30日完成设备安装及联合调试,全线具备通过性(智能中控系统的交货期详见《智能中控系统技术要求》)
*2.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2.5.1买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
2.5.2产线设备图纸会签完成后1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进度款。
2.5.3买方在预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验收款。
2.5.4买方在终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凭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在买方收到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终验收款。
2.5.5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2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等问题扣除了全部或部分质保金导致卖方预留的质保金不足上述预留比例的,买方有权通过扣除与卖方其他合同中货款的方式进行质保金补足,卖方对此应无异议。
2.5.6以上每个阶段付款方式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每次付款金额的70%。
2.5.7买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买方针对卖方享有的任何属实的账款、赔偿费用或其他债权的金额,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数额及拟扣除的债权种类。
2.5.8如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其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并且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
2.6招标范围:车身装配车间生产线建设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集成商。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3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日期),在汽车主机厂直接承揽过至少1项JPH≥30整车或车身装配线新建项目,如果上述项目非卡车项目,须同时承揽过至少1项JPH≥10卡车车身装配线或卡车整车装配线新建项目,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书支撑页及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日期),承揽过至少2项乘用车或卡车车身主线装配EMS项目,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书支撑页及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日期),具有汽车主机厂智能制造的项目案例,单个项目内容至少包含“设备集成中控、车身跟踪系统(AVI)、andon系统、车间区域三维建模和数据展示”等智能制造场景中的3个场景,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书支撑页、车间区域三维建模图片及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或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或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dfmjyzx.com)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3年11月10日23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html),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09时00分。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咨询有限公司3楼第一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76179904)咨询。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4号
联系人:胡轲
电话:13972457579
电子邮件:huke@dfcv.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
联系人:丁永杰
电话:18772215499
电子邮件:dyj@dfmbidding.com
10.异议受理
10.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系人:丁永杰
电话:18772215499
电子邮件:dyj@dfmbidding.com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中卫
联系电话:027-84283681
邮箱:luozw@dfcv.com.cn
2023年11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