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项目状态:有效
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关于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 的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竞价公告
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的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 将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择优选取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
2.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采购,总投资104.8万元。其中标段⼀为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技术报告影像制作),总投资19.8万元;标段⼆为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遥感、专项体检、指标评选服务等),总投资85万元。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需对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技术报告影像制作)、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遥感、专项体检、指标评选服务等)两个标段进⾏招标⽂件编制、招标、资料汇编等相关招标代理⼯作。
4.中介服务时限:
签订合同⾄完成所有招标代理⼯作⽌。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6.其它:
/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9月28日 17时30分00秒 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具有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的能⼒。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
/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1.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率计取,收费基数为中标价,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付;2.报价包括完成本项⽬招标过程中可能发⽣的所有费⽤(如信息发布费、场地费等),专家评审费由我中⼼⽀付;3.报价包括完成本项⽬所有⼯作的编制费、⽂本制作费及合同包含的可能发⽣的所有费⽤。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采⽤平均价中标,以最接近平均价的下限报价为最终中标单位。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业主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
傅思丽
联系电话:
0579-82309510
项目业主:
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6日 17时24分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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