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县城市管理局大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无害化整治项目(项目编号:GZYH2024-DY-G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8: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县城市管理局大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无害化整治项目(项目编号:GZYH2024-DY-G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无害化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H2024-DY-G001
项目名称:大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无害化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1275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余财购2024F001113966 | 大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无害化整治项目 | 1 | 项 | 64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电子化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 3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投标人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当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 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得再次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0:00 至 2024年02月27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开标2室(大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建议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并填写好联系人及电话,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s://shop.ganzhou.gov.cn: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 号)。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进度款:(1)每月1日上报上月实际处置存量垃圾数量,每月实际处置的数量均以第三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过磅数据为准(过磅数据需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认可),按月支付进度款(即:每月按实际处置存量垃圾数量(吨)×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综合单价(元/吨));(2)剩余款项在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存量垃圾处理和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并经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7.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8.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主场+1副场”方式进行。 9.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在工作时间内联系采购人后前往现场踏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
联系方式:0797-872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星星汽车美容中心后栋二楼
联系方式:19070644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797-87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