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沙田镇东明明圣村小组(三峡移民)房屋原址拆除重建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scl202304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温先生0752-21505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沙田镇东明明圣村小组(三峡移民)房屋原址拆除重建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CL20230402
项目名称:沙田镇东明明圣村小组(三峡移民)房屋原址拆除重建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606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606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集成村大坪地沙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2-3728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联系方式:温先生 0752-215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 0752-2150569
沙田镇东明明圣村小组(三峡移民)房屋原址拆除重建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CL20230402
项目名称:沙田镇东明明圣村小组(三峡移民)房屋原址拆除重建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606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606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沙田镇东明明圣村小组(三峡移民)房屋原址拆除重建附属工程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集成村大坪地沙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2-3728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联系方式:温先生 0752-215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 0752-215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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