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1.0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757-8668216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喻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已由广
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6-440605-04-01-304755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建设单位)
为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广弘创汇湾实
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服务
2.1.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路以南、信息南路以西地块(佛山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划建筑面积为136,003m²(含
办公楼、科研实验室、生活配套场所、地下室及配套工程)等。单体最大建筑高度约66米。
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00,003m²、地下建筑面积36,000m°,计划由10栋建筑物组成,主
要包含但不限于商务办公楼、科研实验室、企业服务和研学实践中心、人才公寓、生活配套
场所、地下停车场及其他室内外配套工程等。
2.1.4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3389.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04551.81
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投资控制;②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审查各类
分包合同、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进驻工地参
加施工例会、提供现场服务;③施工图预算审核;④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查;⑤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各类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⑥进度款、工程款支付审
核;⑦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⑧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
会签;⑨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的审核,确认变更价款;①参与材料设备
品牌选定、询价与核价工作;①项目新增工程预算审核;⑦工程索赔审核;③送审结算初步
审核;①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等;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
⑥计算和审核标准工期;①派造价人员驻场服务;⑧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④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已完成的工作除外。
2.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
2.2.3最高投标限价:711.0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
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2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扫描件。
3.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
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
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造价人员最低配套要求不少于2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
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
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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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
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
案证明资料。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5.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将查询记录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月日时分到月日时分,登录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招标文件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中本项目招标
公告处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应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企业
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施工类企业
信息登记办事指引(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建设工程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月_日时分;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开标室(中心本部)(具
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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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
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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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工/0757-86682160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望下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喻工、苏工/19928077680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 020-83603971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757-8668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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