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28弄1号104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95.17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 标的编号:
- 001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拍卖次数:
- 0
- 拍品数量:
- 95
- 计量单位:
- 平方米
- 公告内容:
受管理人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7月19日10:00-20日10:00时举行破产财产网络在线专场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第六毛纺织厂破产财产: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28弄1号104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95.17平方米),按现状拍卖。【拍卖保证金20万元】
二、拍卖方式:网络在线竞价。
三、拍卖网址: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四、拍卖会时间:2021年7月19日10:00至20日10:00止(延时除外)。
五、咨询看样:021-63392186,63392273。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
六、须知:竞买人应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须提交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须于2021年7月16日16时前持以上相关文件至上海市福州路108号办理竞拍登记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经核对相关证件信息无误后注册公拍网用户帐号并完成实名认证程序,并交付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须于2021年7月16日16时前到账)。保证金账户信息: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银行账号:31608100003046582。
- 处置机构:
- 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 标的描述:
特别告知: 1.拍卖标的为上海第六毛纺织厂破产财产: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28弄1号104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95.17平方米),上述拍品按现状拍卖。
房产信息统计表:
房屋坐落
房屋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层数
建筑
类型
竣工
日期
上海市平凉路1128弄1号104室
上海第六毛纺织厂
95.17
24
办公楼
1999年
土地信息统计表:
宗地号
土地权属性质
宗地(丘)面积
使用期限
用途
杨浦区大桥街道92街坊4/2丘
国有
5077
2059年3月31日止
住宅、商业、办公
2.本次拍卖标的系上海第六毛纺织厂破产财产,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28弄1号104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95.17平方米),按现状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仍能完好使用。拍卖标的如存有工商注册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后续问题。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使用情况。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1年8月5日前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含拍卖保证金)和成交金额 2%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如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即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相应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另须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买受人还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 拍卖成交且付清全款后,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该拍卖标的如非委托人原因造成无法办理后续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屋内所有家用电器、家具、办公设备设施等房屋内可移动的所有物品。 6. 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建筑物、无证建筑物需要拆除的或房产格局如有改动的,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恢复原状的,买受人须根据相关管理部门规定自行拆除或恢复,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拍卖成交后该拍卖标的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拍卖标的权证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7.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款款项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的10天内按房屋交接时的现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原则上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房产交易收件收据后的10天内)。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安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和拆移费等)。 8. 本场拍卖会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动拆迁、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独立判断自担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的现状(包括房产现状和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说明,自行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使用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9. 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并带历史遗留问题拍卖。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政府及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及对拍卖标的进行查验,在此基础上独立判断拍卖标的权利变更为买受人的手续可否办理和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权利无法变更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权利无法变更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自买受人取得该标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拍卖标的的所有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10.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拍卖成交合同无效或解除的,委托方、拍卖人仅承担将转让价款(包括保证金)扣除买受人占用转让标的期间的占用费(如有)后的余额及佣金无息退还买受人的责任,对于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的其他任何费用,委托方、拍卖人不负责退还,买受人并不提异议。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拍卖会不能如期举行的,拍卖人只按原交款方式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不承担竞买人因此产生的责任。 11. 因原产权人系企业法人,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委托方办理房地产权证出售完税手续时间可能较长,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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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7-19
- 拍卖开始时间:
- 2021-07-19 10:00:00
- 拍卖结束时间:
- 2021-07-20 10:00:00
- 起拍价:
- 1600000.00(元)
- 保留价:
- 0.00(元)
- 保证金:
- 200000.00 (元)
- 联系人姓名:
- 国拍咨询台
- 联系人电话:
- 63392120
- 委托公司名称:
- 处置机构名称:
- 特别规定:
特别告知: 1.拍卖标的为上海第六毛纺织厂破产财产: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28弄1号104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95.17平方米),上述拍品按现状拍卖。 房产信息统计表:
房屋坐落
房屋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层数
建筑
类型
竣工
日期
上海市平凉路1128弄1号104室
上海第六毛纺织厂
95.17
24
办公楼
1999年
土地信息统计表:
宗地号
土地权属性质
宗地(丘)面积
使用期限
用途
杨浦区大桥街道92街坊4/2丘
国有
5077
2059年3月31日止
住宅、商业、办公
2.本次拍卖标的系上海第六毛纺织厂破产财产,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28弄1号104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95.17平方米),按现状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仍能完好使用。拍卖标的如存有工商注册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后续问题。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使用情况。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1年8月5日前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含拍卖保证金)和成交金额 2%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如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即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相应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另须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买受人还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 拍卖成交且付清全款后,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该拍卖标的如非委托人原因造成无法办理后续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屋内所有家用电器、家具、办公设备设施等房屋内可移动的所有物品。 6. 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建筑物、无证建筑物需要拆除的或房产格局如有改动的,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恢复原状的,买受人须根据相关管理部门规定自行拆除或恢复,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拍卖成交后该拍卖标的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拍卖标的权证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7.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款款项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的10天内按房屋交接时的现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原则上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房产交易收件收据后的10天内)。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安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和拆移费等)。 8. 本场拍卖会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动拆迁、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独立判断自担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的现状(包括房产现状和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说明,自行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使用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9. 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并带历史遗留问题拍卖。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政府及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及对拍卖标的进行查验,在此基础上独立判断拍卖标的权利变更为买受人的手续可否办理和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权利无法变更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权利无法变更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自买受人取得该标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拍卖标的的所有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10.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拍卖成交合同无效或解除的,委托方、拍卖人仅承担将转让价款(包括保证金)扣除买受人占用转让标的期间的占用费(如有)后的余额及佣金无息退还买受人的责任,对于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的其他任何费用,委托方、拍卖人不负责退还,买受人并不提异议。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拍卖会不能如期举行的,拍卖人只按原交款方式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不承担竞买人因此产生的责任。 11. 因原产权人系企业法人,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委托方办理房地产权证出售完税手续时间可能较长,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 竞买协议:
房产拍卖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应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须提交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须于2021年7月16日16时前持以上相关文件至上海市福州路108号办理竞拍登记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经核对相关证件信息无误后注册公拍网用户帐号并完成实名认证程序,并交付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须于2021年7月16日16时前到账)。 二、竞买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www.gpai.net在线竞价平台,进行出价竞买。竞买人按网络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所有竞买人的出价和出价接受时间均以拍卖人服务器接受并记录为准。竞买人应认真严肃进行竞买,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系统设有代理出价功能,系统接受、确认并显示的竞买人出价遵循这一功能设置。 关于拍卖标的竞价延时: 在拍卖会截止出价时间的5分钟内,如果用户对某项拍卖标的出价竞拍,其出价高于之前的价格,该拍卖标的将自动顺延5分钟,至5分钟内没有用户出价竞拍,该拍卖标的竞价结束。当所有拍卖标的竞价结束,拍卖会结束。 拍卖的成交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按竞买人的出价,出价最高者成交;最高出价相同者,以出价时间先者成交。竞价过程自动实时显示于网站拍卖页面。至公告规定的出价截止时间,以系统最终接受的出价确定成交与否。 三、本场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拍卖标的后续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应须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使用费,以及拍卖标的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费用)和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和房产移交手续,并各自承担后续房地产权属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一切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契税等),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和物业进户使用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1年8月5日前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含拍卖保证金)和成交金额2%的拍卖佣金。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相应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另须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五、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买受人名称须与《意向竞买申请登记表》上申请人一致。 六、拍卖成交且付清全款后,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必要的配合),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和欠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七、本场拍卖会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独立判断自担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的现状(包括房产现状和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说明,自行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使用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场拍卖的房地产以现有房地产登记部门填发的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进行拍卖。竞买人竞拍成交,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时如遇面积增减,本公司和委托方不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如因政策法规限制,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手续的,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如委托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拍卖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委托人在完税过程中,变更登记手续时间较长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九、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均以房屋、土地的现状和相关权属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的权属和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十、本场拍卖会中的未成交者交付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全额退还;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于拍卖之日三天后退还。
竞 买 人 声 明
本竞买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2021年7月19日-20日破产财产专场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说明》及《特别告知》等文件。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1、竞买人参加此次拍卖会竞拍,即表明已对拍卖标的做了充分的查看和了解,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购得本拍卖目录中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愿意接受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 2、接受《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说明》及《特别告知》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3、竞拍成功后严格按照本拍卖目录相关条款的约定支付价款。如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则愿意按照《拍卖法》及《拍卖规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自愿放弃保证金。同时同意委托人和拍卖人将标的再行拍卖。 4、如因本竞买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本竞买人愿意支付本次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本竞买人愿意补足差额。 5、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购得本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同意将《竞买人声明》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一部分,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本拍卖目录中所有拍卖标的特别告知中的告知和风险提示。
- 成交价:
- (元)
- 详细地址:
- 平凉路1128弄1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黄浦区
- 交易机构名称:
-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 公告源URL:
http://zc.gpai.net/zc/detail?id=593600
- 标的状态:
- 即将开始
- 标的状态说明:
- 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