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一批次土地出让招拍挂前地价评估(含划拨补办出让)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庐江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庐财综【2021】27号)、《关于印发庐江县政府采购人责任清单的通知》(庐财行【2021】34号)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项目的通知》(庐财行【2021】100号)文件规定,2024年第一批次土地出让招拍挂前地价评估(含划拨补办出让)购买服务项目由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第一批次土地出让招拍挂前地价评估(含划拨补办出让)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4.项目概况:经营性用地10宗,其他用地5宗,工业用地25宗,划拨补办出让30宗土地评估,项目预算5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接受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项目评估工作。
6.项目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联系电话:0551-82552719
8.最高限价:项目结算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取得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效备案函的土地估价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报价要求
1.评估收费标准参考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2]67号)为基准收费进行费率报价,例:若投标单位服务收费为基准收费的75%,投标费率即为75%。该项目最终结算评估收费总额不超过3.6万元。
2.中标人进行下列项目,将按其标准计取评估费,不再适用中标费率。
①经营性用地(其他用地)出让单宗土地评估费用不低于8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②工业用地出让单宗土地评估收费按800元标准支付;
③个人划拨补办出让地价评估,按住宅每宗地300元、商业门面每间500元收取评估费;
3.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费率,出现两个及以上费率的为无效标。
4.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1个中标人。若最低投标费率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1个中标人。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 6月11日至2023年6月18日11:30前,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 6月18日15:00;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采购需求及报名申请书;
4.获取渠道: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西北角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开发利用科 电话:0551-82552719。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 6月18日15:30;
2.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415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采购公告所有条款及采购需求无异议、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等内容)。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③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效备案函(带附记)、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档PDF文件1份(U盘),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付款方式
土地估价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西北角
夏 工 电话:0551-82552719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87388052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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