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信息中心总部大屏系统维保(2024)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400361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 南航信息中心总部大屏系统维保(2024)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信息中心总部大屏系统维保(2024)。 1.2 项目编号:CZ202400361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 币)
税率
1
六个大屏幕 系统及其辅 助设备的维 保服务
1
2092500
2092500
6%
合计
20925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 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 价无效。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六个大屏幕系统及其 辅助设备的维保服务
广州
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 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 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 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 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 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 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 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 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 规定的材料。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 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 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 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 的证明材料以及 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 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 加本次谈判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 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 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 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 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 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 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餐食供应除外)、《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注意:1.须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 件;;2.位于国境口岸区域的供应商,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代替《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3.如 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 门所一次性发放,未注明有效期,请供应商 供应商对此特殊情况做出说明并加盖公章。 2.9 供应商酒店所有房型(包括标准单人间/双人间)、餐食等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酒店前台执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网站、 OTA网络销售价格等),特殊经营情况除外,同时最基础房型(标准双人间/单人间)报价不得高于限价,否则视为无 效报价,合同签署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次报价基础上提出溢价。(注意:注意:对应格式十六填写响应材料 对应格式十六填写响应材料) 2.10 标包一酒店星级要求4钻(含)或4星(含)以上标准;标包二酒店星级要求5钻(含)或5星(含)标准。(注意:提供星级评定证 书或携程评钻证明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2.11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目名称有“住宿服务*住宿费”等字眼。(注意:提供(注意: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 加盖公章或 或2023年 年1月 月1日至本项目 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份及该发票在 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 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 上的检验截图并加盖公章 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 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 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 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 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 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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