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工程甲供物资隧道止水带重新招标公告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 标准 |
资格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ZSD01 |
隧道止水带 |
米 |
148750 |
Q/CR 562.2-2017及Q/CR 562.2-2017XG-2018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及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2021及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Q/CR 562.2-2017标准出具的物资需求一览表中8种招标物资同类型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物资(依据Q/CR 562.2-2017及Q/CR 562.2-2017XG-2018标准生产)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应包含:(1)一个合同数量不少于5000米的中埋式钢边橡胶止水带(S(B)-Z-G);(2)一个合同数量不少于5000米自粘止水带(S(B)-Z-ZG或者S(B)-T-ZR或两者之和)。供货业绩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合同文件、至少一张对应的供货发票及对应合同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代理商还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建设项目止水带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合同文件、至少一张对应的供货发票及对应合同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等资料。 5.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包括其代理的制造商)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状态,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代理商投标的,包括其代理的制造商及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期间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工程沿线指定地点。 |
2024年9月至工程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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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SD02 |
隧道止水带 |
16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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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SD03 |
隧道止水带 |
96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