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安县高标准恒温蔬果园区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t-2023-0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安雪峰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乐1390323391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怀安县高标准恒温蔬果园区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
2023-04-28 15:47:40
我要投标
2023-04-29 09:00至2023-05-06 17:00
怀安县高标准恒温蔬果园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怀安县高标准恒温蔬果园区项目 已由
怀安县行政审批局 以
怀行审投资审字[2023]28号 怀行审招核[202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整合资金和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HBHT-2023-006;
2.1.2工程名称:怀安县高标准恒温蔬果园区项目;
2.1.3工程内容:怀安县高标准恒温蔬果园区项目的第三方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新建新型套棚8座,每座新型套棚内含5座小棚,占地面积 76.7亩;新建暖棚58座,占地面积81.9亩;新建凉棚(春秋棚)18座,占地面积34.5亩,新建临时生产用房占地面积1.62亩,道路、棚间空隙及其它非流转建筑占地328.13亩,园区总占地面积522.85亩;
2.1.4建设地点:怀安县柴沟堡镇刘家窑村;2.1.5计划工期:
1.建设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完工;
2.承包运营期:自验收合格后连续6年,运营期满若合作良好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签订继续承包运营合同;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及承包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如联合体投标,施工、运营单位需同时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运营能力。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明(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至少牵头人提供)。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当日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须附截图,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满足)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人员担任);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的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运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同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落款处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名称,投标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章后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6)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注:投诉受理部门 怀安县农业农业农村局项目办 投诉监督电话 0313-7812120
受理异议人 安雪锋,联系电话17732778083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9 09:00 至
2023-05-0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汉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锦绣街便民服务大厅西侧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开发区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安雪峰 联系人: 李乐
电话: 17732778083 电话: 13903233914/0313-20648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