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远航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荣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丹丹153527523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8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2023-02-15】

一、招标条件
伊宁市城乡供水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市城乡供水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2.工程规模:数字化平台终端监测建设,包括供水数据中心、智慧水厂系统、智慧二供系统、智慧巡检系统、智慧客服系统、DMA分区管控系统、保管分析系统、漏损管控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表计管理系统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0223021400194001001
伊宁市城乡供水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EPC)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总承包范围为伊宁市城乡供水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及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为包括项目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全部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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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子信息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中原国际伊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3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2月16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2月21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 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荣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赵远航
代理联系人:
杨丹丹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559273366
代理联系电话:
15352752325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新疆荣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2/15 15:51:4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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