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2019年度当涂县政府性投资和村(社区)集体投资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政府性投资和村(社区)集体投资零星工程(以下简称“零星工程”)施工发包企业库年度更新工作,提高零星工程施工发包工作效率,根据《当涂县政府性投资和村(社区)集体投资零星工程统一进场简易交易监管规定(试行)》(当办发[2018]26号)及《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库管理暂行办法》(马公管办[2019]1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征集2019年度当涂县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以下简称“零星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建零星库类别
根据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资质类别(绿化企业无资质要求),建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应专业类别的零星库,但符合入库条件同类资质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不建库。
二、 零星库适用范围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平台交易限额标准(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下、我县下列规定限额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
(一)县直单位(含所属单位)及开发园区(含所属单位)和乡镇需要发包的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含)以上的;
(二)村(社区)需要发包的单项合同估算价15万元(含)以上的。
三、入库企业条件
(一)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办理投标企业登记的企业。
(二)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绿化企业无需提供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为当涂县的企业法人。
(三)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马鞍山”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含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无在企业资质动态检查中不合格、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行为被限制承揽工程的。
(五)申请绿化类企业库的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一份单项合同30万元(含)以上绿化类(或景观绿化类或景观类)专业承包工程施工业绩。
注:
(1)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应征文件中须附业绩查询网址(网址是指含有域名的网址,例如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业绩查询网页截图。若无法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的,应征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3)业绩应当是企业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六)零星工程项目比选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入库程序
(一)材料提交(申请入库需提交的材料、提交时间、提交地点)
1、申请入库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度当涂县零星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3);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实行“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含证书主项资质页及所有增项资质页;绿化企业无需提供此证书);
注:电力或输变电施工企业还需附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许可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绿化企业无需提供此证书);
(6)绿化类(或景观绿化类或景观类)专业承包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仅申请绿化类企业库企业提供);
(7)“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马鞍山”任一网站查询的以下内容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申请入库企业单位公章。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企业资质动态检查中不合格、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行为被限制承揽工程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原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10)零星库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注:应征文件及附件在相应位置标明需要签字、盖章的,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入库企业单位公章。否则,企业提交的应征文件不予接收。提交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如企业提交的材料不全或证明不充分,审查小组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导致不能入库,后果企业自负。
2、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收材料(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收材料)。
3、材料提交地点:当涂县公管局(姑孰镇于湖路58号)二楼备案审查股。
联系人:陈家云、叶辉 联系电话:0555-6797972、0555-6797591
注:申请入库企业,须按照本次征集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纸质《应征文件》材料,必须胶装成册,否则不予接收(具体格式见附件2)。报名时留存联系电话应处于正常可通话状态,否则可能导致不能成功入库,其后果由申请入库企业自行承担。
(二)申请材料接收、审查与结果公示
1、申请材料接收
当涂县公管局备案审查股负责接收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收材料),填写材料接收表,并汇总报名情况。
2、缴纳零星工程投标保证金
申请入库企业在提交申请入库材料时,每家须交纳2019年度零星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必须从其开户银行账户足额转出,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保证金必须在入库报名截止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申请入库企业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申请入库企业自负。申请入库企业交纳保证金后,持交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至综合管理股确认后加盖财务专用章,交纳凭证复印件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收款人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由申请入库企业自选以下银行):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
账 号:1306020919026440357
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
账号:179707420531
对经审查不符合入库条件企业,其零星工程投标保证金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申请企业。
注:已在2018年度零星库内的企业请在2019年5月1日后及时办理2018年度零星库保证金退还手续。
3、组织集中审查
1)集中审查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11:00开始
2)集中审查地点:县公管局二楼第一评标室
3)集中审查人员:由县公管局和县住建局各1名代表以及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共7人组成审查小组进行集中审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5),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8:00-11:00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姑孰镇于湖路58号)一楼第一开标室,提交报名材料的各项原件,11:00以后不再接收提交的原件资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8:00-9:30之间,接收报名序号为1-50号的企业提交的各项原件;9:30-11:00之间,接收报名序号为51号及以上的企业提交的各项原件(原件须用档案袋包装,写明企业名称、原件的目录内容、原件数量),县公管局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接收,清点提供的原件是否和目录内容及数量一致,并相互签字确认。如发现提供的原件和目录内容及数量不一致,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正。如企业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各项材料原件导致不能成功入库的,其后果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审查小组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11:00时起,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查验。
4、审查结果公示
通过审查的企业,由县公管局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3日。
5、确定正式入库企业名单。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零星库管理。
6、零星库建库周期
参照《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库管理暂行办法》(马公管办[2019]16号)文件规定,对我县零星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本次征集建立的零星库使用期限为壹年,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 4 月30日止(政策调整等除外)。
五、比选程序
1、零星工程施工发包通过在已报名的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库内企业中,采取摇号即比选方式产生承包单位,不再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评审。
2、入库企业根据发布的零星工程比选公告要求,自主决定是否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参加比选,如网上报名成功,即可自动获取报名序号。
3、比选由工程发包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及到场的报名企业人员共同参与,报名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派员到比选现场。比选现场由县公管局派员现场监督,监控设备同步录音录像。
4、具体比选规则见零星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5、比选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6、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并报县公管局备案。
六、入库企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我县零星工程使用零星库交易时,入库企业成为简易交易的候选企业。
2、入库企业不得有恶意竞争、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或破坏比选秩序的行为。
3、申请入库企业提交的材料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动更改,须及时报送当涂县公管局备案审查股备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零星库的管理
1、入库企业应遵守马鞍山市以及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规则,主动接受当涂县公管局的日常监管;
2、根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规定,入库企业被马鞍山市、当涂县公管局记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我县的比选活动。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询结果为准。
3、入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公管局将其清除出库:
1)入库期间被“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马鞍山”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3)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履约的。
4)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除依法受到处理被清除出库的情形外,入库企业可申请退出零星库,但重新入库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个建库周期。
八、本公告由当涂县公管局负责解释。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2019年度当涂县零星库入库企业提交原件材料目录格式
附件2:2019年度当涂县零星库应征文件封面及目录
附件3:2019年度当涂县零星库入库申请表
附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