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军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振国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对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等51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等51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等51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为四个标段实施招标,具体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价 (万元)
一标段
1
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
958.665475
2
鼓楼南路局部279-355号施工二标段
883.821967
3
鼓楼南路局部357-393号施工三标段
680.733302
4
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施工一标段
306.599003
5
鸿福苑
626.375467
6
泰兴市洋思港整治工程
553.19
7
金东花苑
551.281722
8
汤庄河综合整治工程
512.155141
二标段
1
苏利巷2号(影视城周边)改造
504.084075
2
汤庄河综合整治工程
484.891478
3
西联组局部(联盟新村至城北派出所)
484.837861
4
城区交通秩序提升
468.76
5
粮法小区
437.403033
6
济溪巷道改造
395.105428
7
北汤庄河综合整治工程
394.6213
8
行人闯红灯
390.7072
9
北汤庄河综合整治工程
374.702551
三标段
1
金兴花园
353.942404
2
大庆西路雨污水工程
329.2037
3
公园新村
320.703318
4
三泰新村八区改造
291.455394
5
庆云花园
287.194281
6
根思红色庄台综合提升
285.2324
7
大庆西路40、42号改造
279.30141
8
新上横港南段整治工程
271.998562
9
幸福家园
270.107566
10
东风河北侧综合治理工程
263.318
11
济川路两侧绿化整治改造工程
248.663518
四标段
1
飞凤路(泰师路-泰师西侧南北路)改造工程
248.408138
2
泰兴大厦立面改造
247.515438
3
派出所小区
234.605168
4
农机公司宿舍
230.935658
5
泰兴市老旧小区微处理微维修工程一标段
204.971618
6
老小区微处理微修复工程二标段(羌溪河以东)
204.572656
7
根思乡根思村立面改造
197.401841
8
复兴支沟生态停车场
187.704339
9
丽景园
169.867389
10
富泰华庭
167.760453
11
北湾河南侧岸线改造工程
159.24
12
大庆西路45号(土产公司宿舍)
158.111124
13
龙鹤小区巷道改造
135.325683
14
逸景园局部改造
121.1816
15
园丁楼小区改造
114.695722
16
建材小区
110.165093
17
福人居小区南侧生态停车场
84.677348
18
中兴和苑阳台水收集
55.6145
19
瑞泰广场改造
50.976138
20
石配厂宿舍
40.092091
21
逸景园停车位改造
31.620749
22
新北佳园
23.08208
23
小区车位及消防通道划线项目
17.606849

注:投标人报名后即视为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服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各工程根据业主通知开展工作,各工程结算审核接到业主通知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该工程结算审核的审核意见。
4.付款方式:结算审核费以单个工程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各工程结算审核资料装订成册,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后,支付该工程结算审核合同价的50%,余款在(结算报告完成1年后)按实结清(最终费用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中标费率)。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等51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为四个标段实施招标。
结算审核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等51项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
(2)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质量: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及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
2.项目部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本项目实行驻场办公。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限价
工程结算审核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报价方式:报费率。
结算审核投标最高限价: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的结算审核收费标准×65%(钢筋分析不另计费)。
本合同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收费标准发生变化也不予调整。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委托人缴纳的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资料。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资格审查和评标定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
八、开标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
开标地点:泰兴市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永信大厦三楼)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人民政府-城投集团
十、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3年4月22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邮件至以下邮箱(413142499@qq.com)或递交至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招标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信息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人:徐军
电话:0523-80870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办公室
联系人:丁振国
电话:18796777507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一)电话:               电子邮箱: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电话:               电子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等51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等51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了国庆五区局部西侧9栋楼改造等51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我公司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决定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2023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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