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at0819000336-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利娜0551-6373596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 17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37包(一件式儿童造口袋2115)(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3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器械安徽省供应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康鑫晨医疗设备有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16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免缝胶带1.2*1.0cm R1547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35包(免缝胶带1.2*1.0cm R1547)(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3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器械安徽省供应链有限公司;合肥康鑫晨医疗设备有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康鑫晨医疗设备有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15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高强度外科胶带 1538-1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33包(高强度外科胶带 1538-1)(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3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器械安徽省供应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康鑫晨医疗设备有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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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冷热敷1570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31包(冷热敷1570)(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3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器械安徽省供应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康鑫晨医疗设备有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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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伤口敷料(各规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28包(伤口敷料(各规格))(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2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器械安徽省供应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康鑫晨医疗设备有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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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含碘抗菌手术薄膜 6640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27包(含碘抗菌手术薄膜 6640)(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2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器械安徽省供应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康鑫晨医疗设备有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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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11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清创胶3903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24包(清创胶3903)(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2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九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宇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10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灭菌乳胶管(各规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17包(灭菌乳胶管(各规格))(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1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宇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九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9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流式试管常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12包(流式试管常规)(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1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东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九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8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43包(鼻内镜70度(国产))(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43)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04月2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敬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合肥尚惠商贸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7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41包(鼻内镜0度(国产))(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41)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04月2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敬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合肥尚惠商贸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6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39包(鼻肠管 CH10(螺旋型) (国产))(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39)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04月2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国药器械安徽省供应链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苏莱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5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23包(水胶体敷料透明贴 5×7cm 3530(国产))(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23)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04月2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江苏宇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九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4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18包(接种环(国产))(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18)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04月2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九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浙江友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3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05包(一次性培养皿9CM、7CM(国产))(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05)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04月2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江苏宇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九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2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02包(彩色玻片常规(国产))(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02)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04月2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东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九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第 1 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盖玻片等一批低值耗材项目01包(盖玻片(各规格)(国产))(项目编号: 20AT0819000336-01)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04月2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东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浙江友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利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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