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金〔2020〕15号)、《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第3期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
二、 招标项目编号: 202401003
三、 招标项目内容:
2024年第3期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存期[12个月],计划招标规模130000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 :
1.经上级核准具有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资格的承办银行;
2.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3.在绍兴市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批文;
5.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参与投标的机构至少3家,参与投标的机构数量不足规定数量时,作流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4-10-14 00:00:01 ~ 2024-10-25 23:59:59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报名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5、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即公章为红色】。
六、 投标起止时间: 2024-10-28 08:30:00 ~ 2024-10-28 15:00:0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0-28 15:01:00
开标地点: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楼502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85203305
传真: /
地址: /
2、招标人名称: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联系人: 马岚
联系电话: 85203305
传真: /
地址: 绍兴市解放北路588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