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工程(一期)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地块三一标段(3-1#、3-2#、3-3#、公共活动中心及物业用房、生活水泵房、地下车库等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招标公告
金额
33355.4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355.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又青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坤0516-896488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沛行审发202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地块三一标段(3-1#、3-2#、3-3#、公共活动中心及物业用房、生活水泵房、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地块三二标段3-4#3-5#3-6#、门卫、变电站、垃圾房、地下车库等)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屯街道支八路北、正阳路西,亚夫路北、汉武路东,灌婴路南、汉武路东

2.1.2建设规模: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工程(一期)地块三工程总用地面积约 30152.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587.91平方米。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约51462.29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59125.62平方米,项目建设包含223层高层住宅楼、226层高层住宅楼、1栋15层住宅楼、1栋18层住宅,楼附属用房。地下室为局部一层,由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组成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景观、雨污水管网、智能化、热力等工程。

2.1.3工期要求: 600 日历天含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2.1.4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价:33355.44 万元

2.1.6 标段划分:个标段

标段名称: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地块三一标段(3-1#3-2#3-3#、公共活动中心及物业用房、生活水泵房、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建筑面积约51462.29平方米;

标段名称:沛县大屯街道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地块三二标段(3-4#3-5#3-6#、门卫、变电站、垃圾房、地下车库等),建筑面积约59125.62平方米。

本招标工程为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号中标)。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3.4 自 2021 年6月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5 自 2022年 6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6 自 2023 年3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徐州市或沛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

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

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本工程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

开户银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一标段银行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2501

二标段银行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2502

开户名: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630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75 17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3 年 75 17 时 00 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 年714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7249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江 苏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 、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年 630日至 2023 年75日。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 号文件。

10.2 付款方式: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地下室及地下车库主体全部完成后付合同价的15%;全部主体施工至结构10层后付合同价的10%;全部主体封顶且二次结构完成后付合同价的5%;全部主体完成并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10%;全部内外粉(含保温抹面)完成并外架拆除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成且备案完成后付合同价的10%)。竣工结算资料齐全报送招标人后,招标人送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最终以审定的工程造价,扣除审减额的5%后为工程的竣工支付金额。审计完成后扣除相应费用后,余款2年内分4次付清,第一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

10.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

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注意事项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踏勘现场,一旦投标将视投标人

已经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踏勘了现场等,同意招标人的条件和要求,中标后将按

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等如期完成各项工程施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沛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沛县汤沐路南侧帝王大厦A幢1单元501室

 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

 编:221600

 编:221600

联系人:郑又青

联系人:陈坤

 话: 0516-89656266

 话: 0516-89648809

2023  6 3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