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安江变110kv输电线路走廊完善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1-12 03: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220kv安江变110kv输电线路走廊完善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kv安江变110kv输电线路走廊完善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9-330481-04-01-490182 ,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220kv安江变至正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110kV线路路径总长度9.31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1.138km,单回架空线路长0.716km,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6.526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31km,预留单回电缆路径0.799km,同时建设电力管道配套设施,进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程建安投资约13500万元,计划施工总工期:约8个月(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具体监理招标内容为220kv安江变110kv输电线路走廊完善工程所有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3监理服务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
2.4本次招标监理的基价为279.78万元,监理服务基准价为237.81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已有账号、CA锁(含浙江CA互认)登录浙里招标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办理CA锁(含浙江CA互认)后方能进行招投标相关业务操作。
4.3.1 浙江CA互认下载及办理流程详见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tbdt/002005/20210322/da0005ee-8359-4e0f-82cc-37cbe47da7fd.html
4.3.2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详见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面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 1 日上午09 时00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87958350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3 年1 月 12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
2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企业监理过1个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服务合同扫描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类型、签订时间,如未能体现以上信息的,评委委员会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处理。 |
4 | 项目总监资格 | 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总监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并附总监理工程师政务服务网上带二维码验证(或其他网上可验证的授权码)在本单位参与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浙江省外单位如企业注册所在省网上带二维码验证(或其他网上可验证的授权码)的社保查询功能未开通的,则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
5 | 监理人员 | 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5人。其中至少包括机电安装专业和电力工程专业省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各1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附证书扫描件并附各监理人员政务服务网上带二维码验证(或其他网上可验证的授权码)在本单位参与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浙江省外单位如企业注册所在省网上带二维码验证(或其他网上可验证的授权码)的社保查询功能未开通的,则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
6 | 进浙监理 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监理备案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
7 | 信用评价等级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