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明光通用机场咨询及取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明光通用机场咨询及取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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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明光通用机场咨询及取证服务项目投标人相关疑问的答复和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质疑内容:我司对招标文件中,《明光通用机场项目管理及运营取证服务委托合同 》中“第九条 违约责任 部分中的以下两点提出质疑:1. 乙方未能取得质监站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及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追回已支付的预付款或合同价款; 2. 乙方延期取得质监站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及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

依据和理由:目前在绝大多数通用机场项目管理及运营取证服务中,未及时取得质监站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及机场使用许可证,多由于甲方在政府土地审批、规划等环节出现问题而造成的。故我司针对以上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改为:1. 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质监站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及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追回已支付的预付款或合同价款; 2. 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取得质监站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及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

答:本条款调整为:1. 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质监站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及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追回已支付的预付款或合同价款; 2. 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取得质监站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及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

 

:此说明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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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澄清(修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

明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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