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之政策顾问工作大纲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二噁英等POPs减排要求,切实维护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GEF) “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在再生铝和再生锌行业引入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以及在铅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减少和消除无意产生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UP-POPs)及溴化阻燃剂排放,推动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
根据工作安排,项目拟聘请一位个人专家承担本项目政策顾问(PA, Policy Advisor)工作,梳理、跟踪再生金属领域(再生铝、铅、锌、锂领域)环境、经济、管理等政策,通过分析对比国内外政策差距,为本项目管理及示范活动的实施提出政策可行性建议;参与项目日常管理、现场调研等活动,并协助编制项目管理等相关报告。工作时间自2024年8月至2026年7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资质要求:
1、具备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需附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或同等资质证明);
2、具有10年以上循环经济或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管理政策及环境保护技术等相关研究经验,熟悉我国再生金属行业政策、技术发展情况,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发表过再生金属行业环境政策、技术相关科研论文的优先;
3、熟悉《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参与过UNDP或GEF项目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能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方案和经验及时总结成文字成果;具备一定项目管理和协调能力。
此职位为非全日制,不提供社会保险,请自身承担。详细工作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1)。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三处 张女士、谢先生
电话:010-82268643、010-8226858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810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zhang.zhidan@fecomee.org.cn;xie.jiahong@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以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68849
接收传真:010-82200510
接收电子邮件: xiao.suizi@fecomee.org.cn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7月25日
根据工作安排,项目拟聘请一位个人专家承担本项目政策顾问(PA, Policy Advisor)工作,梳理、跟踪再生金属领域(再生铝、铅、锌、锂领域)环境、经济、管理等政策,通过分析对比国内外政策差距,为本项目管理及示范活动的实施提出政策可行性建议;参与项目日常管理、现场调研等活动,并协助编制项目管理等相关报告。工作时间自2024年8月至2026年7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资质要求:
1、具备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需附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或同等资质证明);
2、具有10年以上循环经济或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管理政策及环境保护技术等相关研究经验,熟悉我国再生金属行业政策、技术发展情况,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发表过再生金属行业环境政策、技术相关科研论文的优先;
3、熟悉《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参与过UNDP或GEF项目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能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方案和经验及时总结成文字成果;具备一定项目管理和协调能力。
此职位为非全日制,不提供社会保险,请自身承担。详细工作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1)。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三处 张女士、谢先生
电话:010-82268643、010-8226858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810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zhang.zhidan@fecomee.org.cn;xie.jiahong@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以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68849
接收传真:010-82200510
接收电子邮件: xiao.suizi@fecomee.org.cn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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