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路仲大会堂修缮工程
金额
8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路仲大会堂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仲大会堂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斜桥镇路仲古镇虎啸弄。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13.37㎡,主要包括建筑、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87万元;
2.4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08月19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21日下午16时00分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万路187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6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电 话:0573-80709920
2024年08月12日
附件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仲大会堂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斜桥镇路仲古镇虎啸弄。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13.37㎡,主要包括建筑、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87万元;
2.4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08月19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21日下午16时00分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万路187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6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电 话:0573-80709920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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