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审计局关于本级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的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范要求,现将本级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公示。
余姚市审计局 2024年8月20日
余姚市审计局审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备注:本基准所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但每一项最后一种情形中的“以下”包括本数。
余姚市审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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