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燃料有限公司-谏壁-3月3400大卡进口煤采购0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MTA1114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87000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燃料有限公司-谏壁-3月3400大卡进口煤采购01
资源编号24MTA111401 交易方式进口煤询价采购 当前状态报价中 发布时间2024-01-30 16:57:33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进口贸易煤 热值(KCal/kg)3400 硫份(%)≤0.4 产品别名 批次号 产品编码124 产品参数查看参数详情 交易数量 43,000.00 计量单位吨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无 最小交易量38,700.00 最小变量单位0.10 最大交易量47300.00 最小变价幅度0.10 交割地谏壁发电厂自备码头 交割方式到厂交货 运输方式海运 验收方式 到场第三方验收 结算方式 一票结算
交易信息
报价开始时间2024-01-30 16:57:32 报价结束时间2024-02-02 04:57:32 交货开始日期2024-03-01 00:00:00 交货结束日期2024-03-18 00:00:00 交易保证金类型按元/吨支付 交易保证金金额20.00 交易保证金支付时限固定时间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4-02-02 04:57:32 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限制报价次数 不限 报价方式 标准报价 合同需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是否询比价是 是否二次谈判是 流拍判断规则 无有效报价 成交判断规则 价格低、报价早 结算付款方式 考核条款 备注信息1、数量验收:在需方卸货码头由CCIC进行水尺计量,计量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当卸货港CCIC水尺数量和需方电子秤数量偏差率小于0.5%,则以CCIC出具的水尺重量证书作为重量最终结算依据;当偏差率大于等于0.5%时,需方有权提出商议,双方另行协商重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2、质量验收:在需方卸货码头由需方全自动采样装置进行采样和制样,双方共同将煤样送至CCIC进行化验,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卸货港CCIC出具的品质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如确存异议,可将备查样送至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国标进行复检化验(化验时全水分按照卸货港CCIC报告中的全水分进行计算),其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由提出异议方进行委托,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3、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4、质量和数量验收时,供需双方应同时派人到达现场参与验收并签字确认。如任何一方未能按时到达,则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承认结算依据。 5、卸货码头数量和质量的验收费用由供方承担。6.投标价格应折算为招标热值基准,签约合同热值同招标热值(投标价格默认为招标热值对应价格,其他热值煤炭投标价格均需折算为招标热值进行投标,并按招标热值、价格签订合同),备注中的限制性条款(对除数量以外的煤质改动、有效期等)无效。 7.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保留资源至我司报价截止时间后至少2个工作日。 8.参与投标即认可我公司统一合同模板,中标后按此签约。 9.对于前期在我司电商平台中标,但未在招标期限内正常履约、且未达成最终供货协议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
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 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手机号1870005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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