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肇庆市财政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70010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公司肇庆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梁慧宁0758-22886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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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肇庆市财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肇庆市财政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70010

(三)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不少于3人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项目结束
审计对象数量:4家
审计范围: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
审计年限:2023年度,必要时延伸相关年度
审计对象资产收入规模:/
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乙方派出足额、职称相匹配的人员协助甲方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1 40,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24〕16号)和《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肇财监〔2024〕13号)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对3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以下内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决算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等情况。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实施现场检查、收集整理检查工作资料、编制工作底稿,参与技术研讨,撰写检查报告等服务。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乙方派出1名注册会计师、至少2名助理会计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专项重点检查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乙方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的人员;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乙方派出工作人员需按以下要求开展检查: 1.工作人员须按要求参加甲方召开的查前培训; 2.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按时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服从采购人指定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对所承担的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检查期间掌握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四)合同金额:费用总包干为40,000元(人民币:肆万元整),结算费用已含税。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慧宁 0758-2288613

采购单位:肇庆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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