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林地征占用报批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029202000005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老师0832-880200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林地征占用报批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10292020000059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林地征占用报批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内江市沐森林业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南山路1号2幢5号
中标(成交)金额 优惠率为5%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林地征占用报批作业服务 服务范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服务要求: 1、开展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林木采伐作业设计野外调查工作,现地留下坐标、影像。 2、严格遵守服务宗旨,精心编制。 3、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及时配合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报告的要求。 5、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编制,并对报告质量负责; 6、各阶段有完善的编制说明,基本资料真实、完善、可靠。 服务时间:以项目采购人正式提交项目使用林地范围红线图等各项报件要件之日起算30天(日历天)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并取得该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服务标准: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 2、《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LY/T 1954-2011); 3、《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1955-2011); 4、《林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LY/T2893-2017); 5、《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 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 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8、《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9、《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印发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和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 10、《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 1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川林资函〔2020〕263号); 1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启用2019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的通知》(川林资函〔2020〕691号); 13、《四川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川林资函〔2013〕351号); 14、《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定》(四川省林业厅,2011); 15、《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川林发〔2017〕65号); 16、《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号); 17、《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川林资函〔2015〕1018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刘军、彭万渠、贺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070309;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62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832-2050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2-880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话: 0832-88020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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