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局尊恭片区村级国土空间规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7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72022000083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老师028-86273853
中标公司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2000083
二、项目名称:尊恭片区村级国土空间规划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22层1号 | 7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本次尊恭村级片区属于空港综合发展片区,包括尊恭村、付家坪村、小河村和五马桥村4个村社 | 1.投标阶段须提供: 本阶段投标人形成本项目初步思路,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背景及上位规划解读、现状认知及研判、规划思路、进度安排及跟踪服务承诺。 2.中标后须提供: 规划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表格和矢量数据库等。其中纸质文件6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1)文本成果 文本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件等,并同时向提供采购人可编辑的电子文件成果。规划文本应以章节形式表述规划结论。相关文字表述应当准确规范,简明扼要,并采用黑体字或下划线的方式表达规划强制性规定。 规划附件包括专家意见、地方意见、部门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公众参与记录和规划公示情况,以及地方政府审查情况等。 文本成果应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纸质文档应采用A4竖向排版,图集采用A3幅面印制并折叠成册。挂图应根据制图区域范围和内容完整的要求,合理确定幅面大小。 (2)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采用*.jpg格式,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可编辑的电子文件成果。图件成果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要求,明确标示项目名称、图名、图号、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编制单位名称等,满足上图入库要求。 (3)表格成果 表格成果采用*.xls格式,符合村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 (4)矢量数据库成果 规划数据库采用*.gdb格式,应按照村级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同步建设、同步报批,规划批准后,及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所提交成果需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2月2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级、村级规划编制指南和备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川自然资源发〔2021〕70号)文件中相关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首付款到账且资料齐备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成果报主管部门,送审成果经相关审查通过并收到相关会议纪要(意见)修改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成果。签订合同后,因采购人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项目进度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合同约定时间自然顺延,或重新约定。 | 1.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 2.在收到中标人履约验收申请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5.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6.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至采购人处办理后续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 7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丹、李悦、叶芳、李雪敏(采购人代表)、张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执行。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万-5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0.8%计算,再下浮3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表号:51018722210200001031[2022]00115;预算品目: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2、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28-8636012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道未来设计艺术中心A栋
联系方式:028-86360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联系方式:028-86273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李老师
电话:028-86273853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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