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51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zb202402006
预算金额5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嘉岐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永刚173900456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8
公告正文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HZB2024020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51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瑞天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9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
3号楼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
3号楼1楼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


瑞天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3项目概况:为整治南关区多余土方,提高配套环境,美化环境,特设立本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 年12月31日完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3年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人员均需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
称证书。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3 年6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
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
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
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
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
年2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
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 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zhzb11@163.com 发送
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
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
权人在职社保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公章(鲜
章)。
4.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天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关区曙光路与珲春街交汇西南侧
联系人:卢嘉岐 联系电话:0431-886180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1723 室
联系人:张永刚、盛永良、李坤 联系电话:17390045613
邮箱:Jlzhzbl1@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天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关区曙光路与珲春街交汇西南侧
联系人:卢嘉岐
电 话:0431-88618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 盛永良、张永刚、李坤
电 话: 17390045613
电子邮件: Jlzhzbll@163.com


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rXr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堕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