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 5 万吨氯乙酸、年产 9.8 万吨烧碱项目--HCl合成及盐酸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 5 万吨氯乙酸、年产 9.8 万吨烧碱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3〕10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40%,银行贷款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HCl 合成及盐酸装置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 5 万吨氯乙酸、年产 9.8 万吨烧碱项目--HCl合成及盐酸装置。
2.2 交货地点: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化学工业园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 5 万吨氯乙酸、年产 9.8 万吨烧碱项目中HCl合成及盐酸装置进行采购,本装置以液氯单元未液化尾气和氯气处理后的氯气以及氢气处理后的氢气为原料,生产 HCL 气体和 31%高纯盐酸、 20%的稀盐酸。整个工艺生产过程为连续生产。
2.4质量标准或要求: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其机械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20 年。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设备名称:HCl 合成及盐酸装置。
2.7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采购交付及安装指导、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并对本装置的技术负责,提供装置完整的基础设计(含 HAZOP 分析及 SIL 定级报告)和技术服务。
2.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专利许可或专有技术使用权。
3.4投标设备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HCl 合成及盐酸装置业绩(2018年10月1日指起始时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建装置或在建装置均可,改造业绩除外)。
3.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结果截图(要求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行为结果,且检索结果显示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 10 月 30日09:00至2023年11月04日17:00止。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注: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工园区北三道与北五道之间
联 系 人:毕宝龙 电 话:0315-8079063
招标代理机构: 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联 系 人:刘旭东 电 话:0315-2839191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