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PCR实验室设备采购合同公示
金额
44.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0)100044
预算金额44.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凯13739097203
公告正文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PCR实验室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2020CG07SZ0384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中西结合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慧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中西结合医院PCR实验室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0)100044

3)项目内容: PCR仪、生物安全柜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446000元 整

大写: 肆拾肆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0 7 20 日,完成日期: 2020 8 10 日;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20天内。

地点 邵阳市结核病防治所

方式: 安装至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

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运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运行一年后支付剩余的10%。

5保修期:

1、保修 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机器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免费维修和配件更换。

6、技术支持及资料

1、乙方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功能等技术资料。

2、没有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原厂配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出现故障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超过5天,应提供备件。配件成本费不能超过市场价。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8、安装调试和验收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需在一周内验收。

3、验收时甲、乙双方都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9、货物包装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周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5%。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后 生效。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1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 1 份,代理机构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7 20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中西结合医院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刘建湘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凯

话: 话: 13739097203

真: 真: 0731-89743886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长沙万芙路支行

号: 740211 01828 000 1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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