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中学分校廊架亮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sc-zwzc2023-0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夏中卫中学(分校)
招标联系人安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阳0955-6588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卫中学分校廊架亮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C-ZWZC2023-011
项目名称:中卫中学分校廊架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593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593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中卫中学分校廊架亮化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注: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相关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4)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提供原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方式:电子邮箱或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30时(北京时间)将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送至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xsczwfgs@163.com)邮箱进行审核,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磋商文件领取人:俞阳, 联系电话:0955-6588075。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更正公告”栏目。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目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招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中卫中学(分校)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326号
联系方式:安老师, 0955-7693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联系方式:俞阳 0955-6588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阳
电 话: 0955-6588075
中卫中学分校廊架亮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C-ZWZC2023-011
项目名称:中卫中学分校廊架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593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593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中卫中学分校廊架亮化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注: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相关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4)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提供原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方式:电子邮箱或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30时(北京时间)将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送至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xsczwfgs@163.com)邮箱进行审核,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磋商文件领取人:俞阳, 联系电话:0955-6588075。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更正公告”栏目。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目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招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中卫中学(分校)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326号
联系方式:安老师, 0955-7693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联系方式:俞阳 0955-6588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阳
电 话: 0955-658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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