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
公开租赁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宗地编号2024-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租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条件 |
宗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 率 |
建筑 限高 |
租赁 期限 |
竞 买 保证金 |
2024-9号 |
该宗地位于栗川镇吴湾村,地块西临东滨河路南段,南临空地,东临规划环山路西侧,北临七号桥连接线,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徽规TJ(2024)16号规划条件通知)。 |
13333.22平方米 |
工业 用地 |
≥1.0 |
≥40% |
≤15% |
≤24米 |
5年 |
50万元 |
约合 2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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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赁宗地详细情况见《租赁文件》,按挂牌方式租赁的,起始价、增价幅度见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40708000001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出租金未交清的;
(三)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为有底价租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承租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9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公开租赁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二)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公开租赁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租赁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三)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租赁方式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3家(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确定买受人(承租人);竞买人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确定买受人(承租人)。
租赁方式于2024年7月29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租赁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申请时间延续至2024年8月7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受让人(承租人)。
七、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二)挂牌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9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八、租赁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自2024年7月9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公开租赁文件》(宗地编号:2024-9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二)徽县2024-9号工业项目“标准地”用于年50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用地。
(三)本次租赁宗地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亩均投资不低300万元;年生产总值不低于7200万元,年亩均产出不低于360 万元/亩。
(四)土地使用权人完成土地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与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标建设。建设完成后,由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水保局等“标准地”出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场验收。
(五)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租赁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受让人(承租人)。
(六)本次租赁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租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受让人(承租人)自行缴纳。
(七)本次租赁宗地按现状租赁,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八)受让人(承租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九)本次租赁公告规定的相关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公开租赁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公开租赁文件》(宗地编号:2024-9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一)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0939-5910748
(二)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姣
联系电话:15117139375
徽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