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YK-YDJC-1合同段仿生态鱼道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HBZX-201606GL-335070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33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x-201606gl-335070001
预算金额33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先生027-837334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YK-YDJC-1合同段仿生态鱼道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HBZX-201606GL-335070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606GL-33507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7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1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港口雅口航运枢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省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法人自筹和申请世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北港口雅口航运枢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城市
建设规模:雅口航运枢纽工程是一个以航运为主,兼顾发电、灌溉、旅游等综合开发功能的项目,工程总投资33.5亿元。枢纽位于汉江中游襄阳至钟祥河段,是汉江干流湖北省内梯级开发中的第6级,距上游崔家营航电枢纽52.67公里,距下游碾盘山水利枢纽59.38公里,距离汉江河口446公里。工程坝址位于襄阳北宜城市下游15.7公里处流水镇雅口村,控制流域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55.22米,总库容3.09亿立方米。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电站厂房和泄水闸等。船闸规模为Ⅲ级,可通行双排双列1000吨级船舶。原规划右岸滩地鱼类增殖放流站用地约80亩,有亲鱼池、种苗池、育苗车间、孵化池。滩地站址处距汉江边直线距离近500m;与管理处营地临近,以大坝中心线相分割,可以与管理处营地融为一体。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的鱼道监测及诱鱼系统的采购、供货、运输、系统集成、安装与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编号为:YK-YDJC-1合同段
交货地点:湖北省宜城市。
计划交货期:120日历天。
  2.3其他: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质量保证期:交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港口雅口航运枢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宜城市开发区宋玉三路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441400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夏先生
电话:
0710-4263697
电话:
027-8373344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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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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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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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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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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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2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如由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对其拟投标主要产品(鱼类监测及诱鱼系统设施设备)的授权书。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10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的鱼道监测及诱鱼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的彩色扫描件和验收证明材料(交货验收单或完工验收单或发包人开具的验收证明),需注明发包人(购买人或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满足业绩规模的要求;如无法反映的,应附发包人(购买人或项目业主)的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3、招标文件中的近10年如无特殊说明,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同。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供货业绩,则投标人应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中级职称,近10年担任过1个鱼道监测设备供货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供货合同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供货需求或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还应补充提供供货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近1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10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分项报价表(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5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营业执照
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0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如由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对其拟投标主要产品(鱼类监测及诱鱼系统设施设备)的授权书;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的鱼道监测及诱鱼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的彩色扫描件和验收证明材料(交货验收单或完工验收单或发包人开具的验收证明),需注明发包人(购买人或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满足业绩规模的要求;如无法反映的,应附发包人(购买人或项目业主)的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中的近10年如无特殊说明,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同。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供货业绩,则投标人应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财务会计报表”中)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未在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1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职称
(2)近10年担任过1个鱼道监测设备供货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供货合同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供货需求或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还应补充提供供货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①有效的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近1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10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15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利益冲突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
17
供货期
供货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8
技术性能指标
技术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
19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20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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